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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4个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3年11月06日 07:14:45 来源:国家教育部网站 访问量:133
       10月27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4个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在对重庆市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检查期间,共随机抽查学校32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督导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资源配置情况及政府工作努力程度;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005份,回收有效问卷2005份;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4个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4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包括生师比、学历提高、岗位结构、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校园网建设、多媒体设备配备、计算机、生均设备值等13项核心指标。每个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才具备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资格。督导组对重庆市4个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重庆市4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百生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差异系数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4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5-0.50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3-0.47之间(详见下表)。

  重庆市4个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重庆市根据实际,在本市实施办法中制定了包括关爱机制、招生制度、办学规模、财政拨款、多渠道筹资、教师待遇、教师配备、培训交流、规划布局、体制制度、教育管理、教育质量、获奖加分、一票否决等14项督导评估指标。核查结果:4个区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4-98.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下表)。

  重庆市4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重庆市对4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0%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重庆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全面了解了4个区的教育工作情况,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重庆市4个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基础工程和事关社会公平的“民生工程”,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坚持优先发展,强化政府职责

  一是决策优先。重庆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条例》,并多次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将教育投入、办学标准、校际差异程度纳入区县党政班子考核内容,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4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形成了合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

  二是布局优先。近年来,重庆市规划新建了中小学校131所,新增学位26万个,有效缓解了城镇中小学入学难问题。沙坪坝区新增校地1829亩,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50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7500个。

  三是投入优先。重庆市把大幅增加教育投入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连续几年保持在4%以上;投入182.88亿元,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北部新区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设上限”,近年来累计投入30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学校。沙坪坝区预算内教育拨款连续3年增长比例分别为19.66%、29.18%、35.18%。

  四是条件优先。重庆市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通过实施薄弱学校改造等十大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学校一体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条件达标。南岸区采取校地规划优先、开发商配套建校、投入优先安排等措施,改扩建学校12所,新建学校10所,新增校地11.6万平方米。万盛经开区新增学校用地300亩,新建校舍110000平方米,塑胶运动场实现全覆盖。4个区提速推进学校信息化工程,实现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电子白板等全覆盖。

  五是督导优先。重庆市十分重视督导保障,助推均衡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全市建立督导责任区343个,配备责任区督学1253人,在全市3360所义务教育学校悬挂了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重心下移;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机制,及时监测区域均衡发展状况,促进政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坚持机制创新,优化师资配置

  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重庆市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原来的城市、县镇、农村三类调整为城市、县镇两类,并向农村学校倾斜,缩小城乡编制差距。北部新区近三年来共引进教师608名,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是创新教师培养机制。重庆市针对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和音体美、英语等学科教师短缺的情况,实施“双特计划”,近年来为农村学校补充教师1万余名,并从2013年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南岸区拿出100个编制用于配齐所有中小学专任音体美教师。

  三是创新教师培训机制。重庆市每年安排1亿元以上培训资金,用于校长、教师培训。北部新区三年区级培训经费1200万元,人均培训费3832元,占工资总额7.63%。南岸区近三年区级培训教师1.3万人次,高端培训628人次。

  四是创新教师交流机制。重庆市出台《重庆市中小学领导干部及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建立起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制度。万盛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84名边远山区教师每月享受200-300元的补贴。沙坪坝区近4年累计投入22847万元,完成中小学教师住房货币化补贴,改善教师住房条件。

  (三)坚持公平惠民,关爱弱势群体

  一是特殊教育“全覆盖”。重庆市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特殊学校建设。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其他残疾儿童实现了随班就读。沙坪坝区、南岸区建成了设施设备完善的残障儿童寄宿制学校。

  二是贫困学生“全资助”。重庆市对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及教辅资料,免费为学生提供牛奶、鸡蛋和爱心午餐,将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750元和1000元,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中小学生285.6万人。

  三是务工子女“全接纳”。重庆市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实行“同城同等待遇”。全市有1320所学校接收了34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入学率达100%。北部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占1/3。

  四是留守儿童“全关爱”。重庆市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87所、“留守儿童之家”4262个。万盛经开区每位留守儿童都有“代理家长”,校校建有“亲情室”。南岸区2012年投入8350万元,对寄宿留守儿童给予资助。

  (四)坚持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重庆市将“禁止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作为“红线”,从源头严控择校。4个区合理确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积极改革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零收费”,全部实现就近入学,实现 “零择校”。

  二是推进减负提质。重庆市先后出台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中小学生实践大课堂1+5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双十规定,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重庆市秉承以特色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形成 “一校一品和多品”的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沙坪坝区设立特色学校建设专项经费,特色项目学校达100%。南岸区着力建设“2+2”特色项目,形成了“一校一品和多品”的特色学校发展格局。

  四是促进资源共享。重庆市实施中小学“领雁工程”,即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通过100所城市示范学校与100所农村学校联建,将100所项目学校培养成为农村领雁学校,辐射带动全市4000多所农村中小学提高办学水平;探索学区制管理、捆绑发展、集团办学等改革试点,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南岸区推动城市与农村学校“一对一、一对N”捆绑帮扶,让32所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推进校长、教师交流互换,带动农村学校内涵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个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有不达标现象

  万盛经开区和北部新区个别年份存在第一个增长不达标现象,北部新区还有第三个增长不达标现象。尽管万盛经开区已补齐差额2977万元,但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长效机制仍需要建立和完善。

  (二)部分学校单项办学条件不达标

  沙坪坝区按照重庆市文件规定对老城区学校生均校舍面积标准调整后,仍有7所学校生均用地面积不达标;万盛经开区和南岸区部分学校生均用地或校舍面积不达标。目前,3个区已制定了征地扩建的具体措施,正在落实中。

  (三)优质资源培育和供给仍然不足

  沙坪坝区、南岸区、北部新区城区学校布局、学位数量有限,加之流动人口子女急剧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仍然存在,个别学校还存在大班额现象。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议重庆市及4个区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要求,对相关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研究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责任,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依法实现“三个增长”,并提高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效益。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同等标准建设、同等标准配置。

  (二)进一步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逐步解决一些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运动场馆面积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监测机制,重点预测未来一个时期城市流动人口的趋势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提前做好有效应对。

  (三)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应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升教师整体水平。继续秉承“办好每一所学校”的理念,不断发掘特色,树立品牌,深化学校内涵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力度

  这次申报并接受评估的区,应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逐步实现优质均衡;未接受评估的区(县),应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尽快实现基本均衡,推动重庆市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此次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重庆市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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