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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是减负的正途

2014年08月08日 08:41:42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314

  笔者认为,这是教育部释放的正风肃纪信号,充分凸显了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决心和信心。

  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巡视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在介绍被督查巡视的10个省份主要典型经验的同时,也指出了督查巡视中发现的各地各校在招生入学、课程安排、考试评价、教材教辅、作息时间、组织补课、学校管理、政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曝光了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36所学校的名单。

  公开点名曝光问题学校,一一列出相关学校存在问题,笔者认为,这是教育部释放的正风肃纪信号,充分凸显了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决心和信心。教育部在通报中强调,“对于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要督促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查处力度,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要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从源头上为学生减负”。

  规范办学行为是减轻学生负担的必由之路。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明确要求。

  如何治标?笔者认为,就是要抓重点,及时发现、切实解决当前一些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规定的突出问题。正如这次通报所指出的,不划片就近入学,采取面试、选拔性考试或其他方式选拔学生;语文、数学周总课时超过国家和省里的规定,音体美课程、地方课程开设不足;考试次数和科目超出国家规定,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书面作业、练习试卷、教辅材料过多;利用周末组织学生上课……诸如此类问题,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就是说要抓典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搞例外,不姑息迁就。除了督查巡视发现、点名曝光的这36所学校外,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内,还有没有和这些学校一样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反面典型?要上下联动,一线畅通,通过常态化的暗访督查、日常性的信访举报等其他形式,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同时也要拿出正本清源、以儆效尤的决心和勇气,加大对反面典型的处理力度。

  如何治本?笔者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如果我们评价一个学生,仍然只强调甄别和选拔上,忽视激励和导向;强调结果评价,忽视过程评价;强调学业成绩,忽视综合素质。如此等等,那么,即使学校减了负,“学校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加负”的现象也会难免。如果我们评价一所学校,还是只看它的升学率,看它的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达线率,看它的北大、清华等名校录取率;我们的地方政府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像抓GDP那样,不遗余力地抓此不疲,并把它当做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那么,依然会有学校“顶风作案”(甚至“包庇作案”),出现不规范办学的行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就难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这几年,高考社会化报名的呼声一直很高,这应当不失为松绑学校、解决问题的一个好方法。

  值得欣慰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教育部正认真贯彻落实,一方面,紧锣密鼓研究制定包括高考在内的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另一方面,不断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力度,这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开展,并且动真格曝光学校就是一个明证。(袁卫星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6日第2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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