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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为何遭公平诘问?

2015年05月07日 11:49:05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访问量:98 作者:汪明 姜朝晖 廖德凯

  编者按 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在各地推行顺利,效果良好,但也遭遇一些质疑声音。近日,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开庭审理,南京一区县教育局被诉划分学区不公。《南方周末》近日一篇文章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有钱人可买昂贵的学区房让孩子入学,普通家庭难以做到。而且划学区的决定权在教育官员手里,由此就有了寻租的空间。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取消强制就近入学,容许学校以成绩自由招生。就近入学为何会遭公平诘问?义务教育阶段按成绩入学就公平吗?可行吗?就近入学如何在透明度、科学性等方面落实得更好?本期话题就此进行探讨。

就近入学是保障公平首选方式

  在各地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之时,社会上对于就近入学仍然有质疑声。有评论者认为:“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有钱人可买昂贵的学区房让孩子入学,普通家庭难以做到。”同时,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开庭审理。这些观点和案例足以引发我们的思考,而思考的立足点在于,如何更好地完善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政策,而并非动摇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的改革方向。

  应当承认,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就近入学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首选方式,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就近入学作了进一步重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在统一、公平的标准下接受义务教育。

  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实施就近入学似乎并没有给人带来强烈的公平感受,这一点恰恰需要认真反思。如果就近入学政策实施不到位,大量的公办学校“择校”现象与之并存,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为孩子“择校”,而大多数人则只能是无奈地让孩子走“就近入学”之路,这样的结果显然难以给人带来公平的感受。当前各地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也正是要从源头上对“择校”进行治理,消除义务教育入学中的种种不公平现象。

  同样,在当前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的过程中,有关不公平的质疑声也依然存在。有的是针对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有的是针对招生片区的划定,也有的是针对“学区房”价格的上涨态势。这些认识和看法,都对当前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如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如何化解“学区房”给社会和家长所带来的困扰,打破购买了“学区房”就能上优质校的“定律”,这都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精心谋划、科学施策。

  当前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确实会给教育公平带来新的挑战,但这只是政策推进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据此有人提议恢复“考试录取”方式,认为考试分数是一个更能体现公平的标尺。从表面看这种说法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将其置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置于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的大环境下来看待,恢复“考试录取”只能说是一种倒退,既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也不利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

  也有观点认为,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实际是对学生选择权的忽视,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全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首要目标是保障公平,至于学生选择权,完全可以通过民办学校来实现。公办学校保公平,私立学校供选择,也是大部分国家义务教育的运行准则。(汪明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也要把均衡的蛋糕做大分好

  目前,就近入学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举措遭到一些质疑,这表明了我国义务教育均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笔者以为,推进均衡的步子完全可以再大一些。

  近年来,国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非常重视。2012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为了实现成这一目标,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同时,教育部先后与许多省市签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备忘录。

  诚然,全国义务教育均衡的成绩有目共睹,从已接受督导评估的省份和区县的调查来看,总体状况良好。但是,全国整体的均衡发展,和2015年65%的基本均衡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数据表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推进还需加大力度。

  众所周知,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免收学杂费。因此,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以及家长要求接受均等的教育,不仅合法,也合理合情。问题在于,义务教育学校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质量的确还存在较大差距。经过近30年的努力,虽然国家保证了适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实现“有学上”,但并没有解决所有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上好学”的问题。因此,即便严格意义的“就近入学”,也只能是治标之策。

  笔者以为,在现行的状况下,解决这一矛盾,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把“蛋糕”做大;二是推进现有教育资源的均衡,把“蛋糕”分好。然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除了硬件建设外,学校历史积淀、文化建设并非一朝之功,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则是切实可行之策。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政府、学校和社会需共同努力。首先,地方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在公共教育资源上要努力实现均衡化,避免为了政绩所需,利用有限公共资源支持少数重点校的不当做法。其次,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动。推动优秀教师轮岗切实执行到位,鼓励教师主动去薄弱校和农村校从教,并提供相应的补助和政策支持;同时在课改、教改等特色项目上向非优质校倾斜。再者,社会要加强监督,把权力关进铁笼子,防止各种权力寻租的现象发生。

  总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步伐,除了实现学校办学标准化之外,核心在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合理流动。(姜朝晖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

学区划分应提升社会参与度

  由于区域、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差异,“就近入学”在现实中受到不少挑战,其中的矛盾焦点无疑是学区划分。目前,学区划分最受质疑的是不透明,因为透明度不高,其科学性自然存疑。当前,我们应加大学区划分的公开度和社会参与度,以保证学区划分更加科学透明,为社会所理解支持。

  一般来说,学区的划分先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基础调研。一是学校的承载能力,在划分学区时,要考虑各所学校不同的承载能力。二是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数量,包括一定年限中的预期数量。有的区域人口密度大,少年儿童数量多,有的则反之。三是学校的位置与适龄少年儿童上学的便利性,应最大程度地从便利性上考虑学区划分。

  这些基础数据的不同和学校客观差异的存在,决定了“就近入学”不可能是“最近入学”,学区也完全可能呈“不规则几何”。一些媒体对“就近入学”不是“最近入学”这一说法及学区“不规则多边形”进行批评,是由于没有认真思考学校承载力和人口密度等因素所致。但另外一方面的问题,教育部门在划分学区的过程中,也很少向社会公布各学区的相关数据、划分学区的原则方法,造成透明度不够;缺乏广聚民智,会导致学区划分科学性欠佳,缺少透明度则让社会质疑暗箱操作。

  划分学区是关系众多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民生大事。笔者以为,教育部门在处理这样的民生大事时,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用社会参与保证工作科学性。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各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数量、育龄人口数量、近中远期适龄人口预期,以及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大致区域等。同时,要搭建相关平台让社会各界有参与渠道,并且能够通过相关流程,将一些科学合理的建议体现到学区的最终划分方案中。

  划分学区,往往是结合了学校布局、就近原则、街区布局、行政区域等各种因素所作出的决策。在笔者看来,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就近原则,“就近”虽然因现实因素不可能“最近”,但在划分学区时仍应当以“最近入学”为基本划分原则,在“最近学校”承载不足的情况下,再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划分。(廖德凯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5年5月7日第2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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