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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 优 秀 案 例 的 通 报

2017年09月14日 08:08:01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访问量:13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
优 秀 案 例 的 通 报

教师厅函〔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年多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勇于创新,真抓实干、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省份已全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到100%。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许多省份主动作为、加大投入,自筹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有的将非连片特困地区纳入实施范围,有的将高中和幼儿园阶段纳入实施范围;一些非连片特困地区省份也自主出台了本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一些地方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为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学习借鉴、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经各地推荐、专家评选等环节,共评选出13个优秀工作案例,现予以通报。我国第3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指示,铆足干劲、锐意进取,努力学习借鉴优秀案例做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贡献。

  附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优秀案例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优秀案例

 

目录

 

1.河北承德市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吉林深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3.安徽岳西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助力老区教育发展

4.江西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叠加享受三项补助政策

5.河南内乡县认真抓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

6.湖南实施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

7.广东自主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8.广西岑溪市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9.海南琼中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措施得力

10.重庆石柱县精心组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11.四川马边加大投入改善待遇稳定彝区队伍

12.西藏墨脱县“三级补助”稳定边远乡村教师队伍

13.青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成效明显

 

 

 

 

 

 

河北承德市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河北承德市所属5个连片贫困地区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外,其他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同步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现全市乡村教师覆盖有效提高了乡村教师职业幸福感,对促进城乡教师校长合理交流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综合县、乡(镇)、村学校和教学点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教师分布、教师流动等实际情况制定发放办法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广大教师意见,使方案更为科学合理。兴隆县将其所辖20个乡镇划分为一至八类,生活补助从一类的每人每月100元到八类的每人每月600元

二、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与考勤挂钩。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补助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不算退休工资基数,教师在岗享受、离岗取消。

三、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承德市各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并且建立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和多领补助资金情况发生。

 

 

吉林深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吉林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结合本省实际,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大大提高了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一、制定管理办法。2014年起,对连片特困地区范围内的3个县(市)正式启动实施生活补助。标准为乡学校每人每月300元,村小、教学点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县(市)按4:6的比例分担,2015年调整为8:2。

二、扩大实施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将5个国贫县县纳入实施范围;2016年9月1日起,将7个省贫县纳入实施范围,参照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实施生活补助的贫困县数由最初的3个增加到15个。

三、督促推进实施。多次与实施县(市)沟通并发函,督促各地尽快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专门组成督办组,赴15个县(市)进行督办。截止到目前,15个县(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基本发放到位。

 

 

 

 

 

 

 

安徽岳西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助力老区教育发展

 

安徽岳西县从2013年起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制度, 2015年进一步对规范发放提出明确要求助力老区乡村教育发展。

一、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根据学校环境和岗位的艰苦性,把全县乡镇划分为四类,同时根据学校所在地距乡镇政府的远近,在每类乡镇内划分五类学校,实施100-1000元不等的补助标准,并根据各乡镇交通状况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乡镇类别。

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发放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坚持公开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明确各中心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心学校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发放细则,规范申报和发放过程。

三、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累计为26所初中, 85所小学, 103个教学点,2000余人发放补助,发放金额2000多万元,人均月发放标准近3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乡村教师队伍,调动了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岗位吸引力,乡村教师要求调动的现象明显减少,留任率达99%以上,极大地促进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江西连片困地区乡村教师叠加享受三项补助政策

 

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江西省政府2015年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叠加享受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三项补助政策

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每年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17个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共计发放人数5.3万余人,发放学校3672所,发放金额1.27亿元,覆盖面达到100%。

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2008年开始,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标准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分为两档2011年、2013年和2015年经过三次调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500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4.21亿元, 99县(市区)的8.8万农村教师受益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2015年7月,全省乡村教师根据在乡村工作年限、艰苦边远程度、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享受每月200元至500元等的乡镇工作补贴。

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明确各级人社、教育、财政部门职责,建立了教师待遇发放监管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特殊津贴发放对象名单每学期核定一次,在各校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发放工作公平、准确、及时。

叠加享受三项补助政策后,在江西省17个连片困地区工作的村教师每人每月可比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多1200元。随着农村教师待遇大幅提高,很多县的乡镇中心小学教师以及部分县镇教师愿意到农村村小、教学点任教,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力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河南内乡县认真抓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

 

河南内乡县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方案操作性强。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划分四个档次,同时要求乡镇中心学校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生活补助工作方案,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搞平均主义。

二、稳步提高补助水平。根据省、县核定的资金总量,县域内不同区域乡镇学校按六个档次确定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为900元750元500元400元300元160元。经学校二次分配后有的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最高每月可达到2200元

三、操作管理规范。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动态管理原则和实名制管理原则,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要求各学校将享受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及标准在乡、校进行公开、公示。县教体局每月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监控,确保发放对象和发放资金准确无误。

四、实施效果显著。通过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调整,大大激发了教师的到偏远山区的工作积极性首次出现了教师自愿申请由城区和乡镇学校向偏远山区乡镇学校流动的现象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边远山区乡村教师队伍不稳定的局面,提升了山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湖南实施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

 

湖南省创新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在全国较早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大幅提高了贫困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待遇,片区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行动早。早在2009年,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凤凰等国家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贫困县,自主实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并且逐年提高。2013年5月,湖南省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政策武陵山和罗霄山两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内的43个县设立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

二是措施实。人才津贴学校所在地确定人月均标准分别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明确对域面积广、所辖乡镇条件差别较大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在省定津贴标准基础上予以增发。根据片区内县区的财政能力,坚持省财政拿大头的原则,分类实行不同的经费分摊比例,其中财政最困难的湘西自治州所属的县(市),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余县市区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60%,县(市、区)财政负担40%。明确2015年开始实施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不得冲抵人才津贴。

三是力度大。2015年,把在片区县农村学校任教的高中教师和特岗教师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2016年,片区外的8个国贫县和省贫县全部纳入。2013-2016年,共筹集资金20.8亿余元用于发放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其中省财政支出13.2亿元,县级配7.6亿元,9万多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受益

四是效果好。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的实施,显著提升了片区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激发了农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激发了优秀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强大内生动力,许多县区的教师流向发生了明显改变。同时,也有效改善了片区农村教育的投入结政府的教育投入从侧重于建房子、买设备等硬件建设,逐步向侧重于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水平等软件建设转变。

 

 

 

 

 

 

 

 

 

 

 

 

 

 

 

 

 

广东自主实施山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广东省内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不在中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奖补范围。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2013年起,广东主动作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6年起调整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同时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深入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研究;省委书记、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分管教育副省长亲自到各地督办落实情况。省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起高效、务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研究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具体工作。各地党委、政府把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调研摸底,确保政策符合实际。省级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先后4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深入欠发达地区开展调研。20142016,根据实施情况两次进行修订目前全省山区县和非山区县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学校与县城的距离、教职工在农村学校服务的年限、教师职称等分档确定。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13年为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2014年提高到不低于700元,2016年为不低于800元,2017年为不低于900元,2018年将达到不低于1000元。

三、加强财力保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比例与地方分担,其中省级扶贫县、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省生态县由省财政补助80%,其他符合条件的县省财政补助50%2013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安排150亿元用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其中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92.5亿元,2017年已安排22.9亿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连续3年将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列为每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多年为全省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予以重点推进;省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个别进展较慢的县区,约谈并致函地级市政府督促落实。各地教师生活补助落实标准均超过省定标准。

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实施地区农村教师平均工资增长了15%,高于城镇教师平均水平,农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无序流动的情况普遍好转教师安居乐教的积极性大大提高,部分地区出现城镇学校教师主动要求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广西岑溪市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广西岑溪市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增强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一、补助范围有扩大。岑溪市在自治区规定的范围基础上,将补助对象扩大到全市各镇中小学在岗公办教师及经市教育局核定、公示、备案的在岗聘用教师市直学校不列入补助范围。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共计464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96%;受益教师5500多人,约占全市教总数的67%。

二、补助标准有提高。根据学校边远情况以及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程度分类分档发放教师生活补助。全市14个乡镇,按边远程度分三类,补助标准分为八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补助100200250300350400450、500实施以来累计发放5108.9万元。

三、实施过程保公平。生活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条件艰苦学校倾斜实行实名制管理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然取消对补助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和监控。各学校每月在公开栏公开申领情况,市教育局在“岑溪教育信息网”进行常年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全程接受教师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

 

 

 

海南琼中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措施得力

 

海南省内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不在中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奖补范围之内2013年起,海南自主出台政策,对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琼中县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明确补助标准。明确在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每月每人3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对偏远地区的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对县域内5个更加偏远乡镇,按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程度,交通道路差,校园及周边环境艰苦等因素,县级财政拨款,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全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受益达14487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03.38万元。

二、精心组织实施。每年9月份,琼中县教育局派出1名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员,配合县人社局、财政局走进农村,深入学校,建档立卡,核查落实每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在琼中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并从工资系统中发放,做到不漏掉一个人,不错发一个人。

三、实施成效明显。琼中县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导向作用明确为稳定和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琼中县不断涌现师德高尚、锐意进取、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优秀乡村教师。

 

 

 

重庆石柱县精心组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和城乡教育公平发展。

一、细致调研,分类设定标准。采取跑面、实地测量的方式,按照海拔高度、通车里程,勘察学校周边环境、交通住宿条件、学校类别等五大类进行量化打分,重点向条件艰苦的边远、高寒地区学校倾斜,形成将教师向边远薄弱学校引导的正确导向。人均月补助标准根据补助总量、各校享受补助人数和各校的量化打分结果核定,依次为1200、11001000、900、800、700、650、600、550、500、450、400、350、300、250、200十六个标准。

二、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补助对象不重不漏不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交通工作生活条件的情况每年动态调整补助范围和标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阳光操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投诉,定期督导实施情况。

三、数据分析,综合效益初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三年来,县城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人数逐年下降,从2013年411人下降到2016年226人,充分说明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川马边加大投入改善待遇稳定彝区队伍

 

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村教师生活补助突破口,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大幅提高补助标准,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一、压实责任,大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为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县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教育、财政、人社三个部门具体落实,对实施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发放到每一位乡村教师手中。

二、加大投入,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2014开始由县财政单列经费村教师发放生活补经费从137.4万元增加至914.7万元。补助标准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成四个类区并逐步提高从每人每月70元180元360元700元提高到目前的 150元500元900元2000元惠及1000多名乡村教师。

、坚持原则,建立并完善两个机制一是建立以岗位定补贴机制。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贴随教师所在的学校类别的变动而相应变动。二是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学校类别随学校校点布局调整的推进逐步完善补助标准随财政收入状况和教师工资水平提升不断提高

、扎实工作,确保实施效果最优化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2015年以来从县城学校到农村薄弱学校、乡镇中心校到边远村小轮岗交流的教师近百人次,有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西藏墨脱县“三级补助”稳定边远乡村教师队伍

 

西藏墨脱县边远乡村学校教师实行“三级补助”政策,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的实际困难,吸引激励更多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从教,切实缓解了乡村教师队伍不稳定问题,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一、自治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做到全落实。根据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按照三类区乡村生活补助标准向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补助,人均月补助标准2014年600元2015年提高到800元2016年提高到1000元。2014-2016年共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84.08万元。

二、地市教职工激励补助做到有重点根据林芝地区两县两乡教职工激励办法,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发放补贴,人均月补贴标准为:连续工作5年以下200元5-10年400元10年以上600元其中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三个乡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0元。2013-2016年共发放补贴429.5万元。

三、县级边远补贴政策做到真关怀为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为边远乡学校教师解决实际困难2013年墨脱县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的三个乡制定了“县级边远补贴政策”,从县本级财政投入中为三个乡教职工发放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190元、140元,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补贴。2013-2016年共发放边远山区教师补贴19.28万元。

 

 

青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成效明显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教师在基层学校任教,青海省着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对促进优秀教师长期扎根农牧区学校、奉献青海基础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适度扩大补助范围。在国家要求的连片特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上,将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正式教职工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均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变特惠政策为普惠政策,实现全省乡村教师全覆盖,共涵盖44个县的1399所乡村学校和教学点

二是明确补助标准。按全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分为三个档次,二、三类地区月人均补助标准为350元四类地区450元,五、六类地区550元。

三是坚持惠及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原则。在全省统一标准基础上,要求各市州根据乡村学校的艰苦程度制定具体补助标准,适当拉开档次,不搞平均分配,最高和最低的补助标准比值控制在2倍以内,体现“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原则,重点向边远艰苦学校、高海拔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职工倾斜。

四是鼓励各地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地方补助政策,依靠当地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全省先后有8个市县在执行全省统一补助标准基础上,出台地方补助政策,依据乡村教师所在不同地区和类别,每月人均追加45元至600元不等生活补助。

五是严格生活补助发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考勤考核管理,强化补助发放监督。凡调离乡村学校或退休的教职工,从离岗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对经组织批准到乡村学校支教、挂职的教职工,工作期间同等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乡村教师留任的意愿和信心不断提升、流失现象得到遏制甚至出现了城镇教师主动申请到乡村任教的可喜局面长期以来乡村教师“留不住、下不去”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有效促进了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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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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