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从大同市卫计委获悉,《大同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试行)》日前已印发,今年起,大同市在国家重点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重大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的基础上,将救助范围扩大到重性精神疾病等24种重大疾病。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将实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专项救治24种大病

  根据方案,大同市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治的对象为“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

  共有24种大病纳入此次专项救治,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等。大同市将对上述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实行定点救治备案管理

  大同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会同当地扶贫、民政部门,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患者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对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集中管理、动态追踪、统筹安排,按病种实施医疗救治。方案要求实行定点医院救治,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等2种重大疾病的定点医院为全市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院;其余22种重大疾病的首批定点医院在具备三级医院资质和相应专项技术准入许可的新农合定点医院中选择。

  全市首批共设市级定点医院9家,包括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市五医院、同煤总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同煤肿瘤医院、解放军第322医院。山医大第一医院、山医大第二医院、山西大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省级救治定点医院,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能力和条件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贫困患者进行救治。

  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根据方案,大同市对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疾病,实行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管理。重大疾病在非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不享受重大疾病补偿政策;同时诊断为2种以上重大疾病病种(组)的,新农合基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付费补偿;24种重大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限制性规定及单病种费用标准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24种疾病,单病种限额内的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超过单病种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大同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治实行“协议化”管理,定点医院要与患者所属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签订重大疾病即时结报协议,全面落实协议化管理的相关规定。患者住院费用由定点医院在出院时即时结报,贫困患者只需付自负部分费用,剩余部分由新农合按规定比例补偿,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医疗救助经办机构随后拨付。定点医院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