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甘肃兰州某高校学生在微博爆料称,学校规定拿了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申请“以勤代助”项目,否则取消助学金。校方回应称,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以勤代助”岗位实践活动,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学生参加“以勤代助”,如确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也可申请获得助学金。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助学金很容易触动一些大学生关于利益的敏感神经。在助学金认定、发放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难免会遭受批评质疑,成为舆论的靶心。对于高校而言,助学金认定、发放既要注重实现公平,也要保护学生的隐私。贫困大学生“比穷演讲”也好,“贫困生就该有贫困生的样子”也罢,都在无形中损伤了寒门学子的尊严。
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全部参加“以勤代助”岗位实践,把助学金发放与勤工俭学有机结合起来,并没有剥夺贫困大学生接受资助的权利,而是实现了育人观念的转变——与单纯发放助学金相比,“以勤代助”有助于提升寒门子弟自力更生的意愿和能力,学会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改变生存生态,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锻炼。
那种传统的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作为助学金认定、发放关键指标的做法,难以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以勤代助”却能够将二者衔接起来,既改善贫困大学生的生存生态,也让他们的内心世界变得更加强大。尽管“以勤代助”还不够完美,但它的正面激励价值却不容忽视。那种依靠弱者身份得到的“弱势补偿”毕竟只是暂时的,难以从根本上帮助寒门子弟及其家庭走出困境。只有既提升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态,也提升他们改变命运的动力和意愿,才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
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物质上的经济帮扶和精神上的价值领航,“以勤代助”的正向激励应给予应有的肯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以勤代助”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瑕疵和漏洞但这不妨碍该做法得以进一步推广。(作者杨朝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6年11月16日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