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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现象及其治理路径

2019年01月23日 08:00:32 来源: 爱农者言 访问量:71 作者:任禹



摘 要:“村霸”是由于对各种资源的追求以及次生的利益矛盾、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缺陷以及宗族势力和人情社会的不良影响所产生或导致的为害一方的特定个人、人群或现象。“村霸”会造成一系列危害, 主要有扰乱秩序、侵占资源、危害群众等。因此, 治理“村霸”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基层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 农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规范选举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转变治理结构;发展农村经济。

反腐过程中, “老虎”因其体量大、影响广而被重视, “苍蝇”则因其权力较小、影响较弱而容易被忽视。但是, 对于国家而言, 最直接、最深刻的破坏往往是从基层开始的, 基层的腐败破坏性虽小, 但日积月累的影响与危害则不容忽视。治理“村霸”, 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破除宗族恶势力, 移风易俗、全面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何为“村霸”

“村霸”可以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 即农村地区公共权力被不合理或不合法地集中并由此产生的相应的问题。所以, “村霸”指的是由于对各种资源的追求以及次生的利益矛盾、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缺陷以及宗族势力和人情社会的不良影响所产生或导致的为害一方的特定个人、人群或现象。

一般而言“村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地域性。无论是作为人的“村霸”还是作为现象的“村霸”, 都有其赖以生存或是经常出现、发生的区域, 并呈现出一种相对稳定、不断扩张的状态。由于农村的社会环境相对封闭, 社会资源极易被控制, 进而使“村霸”逐渐形成、发展并控制相应区域的各类资源。二是合法化。合法化指的是“村霸”通过基层“民主选举”控制农村基层治理权力, 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在获取经济利益后, 有了物质基础和条件的“村霸”必然会以个体或团体的形式实现政治层面的诉求, 即掌握村“两委”班子;而村民自治为“村霸”谋取政治利益也提供了便利, 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控制政治资源的目的。三是软暴力。现今的“村霸”在行为上更多地倾向于软暴力的方式, 以操控村“两委”班子选举、恐吓、威逼等“不直接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 故意利用人们面对暴力侵害却又不敢反抗的畏惧心理实施侵害行为后所产生的能够抑制受害人反抗的心理威慑作用”[1]。

“村霸”可以划分为流氓、黑社会性质组织两种类型。流氓以行为的盲目性与随机性为特征, 其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是无计划、无组织, 即“一时兴起”, 主要危害表现为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数较多, 成员基本固定, 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行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为主要行为特征, 即“蓄谋已久”, 更多的是以看似合法的方式实施犯罪。[2]

二、“村霸”是怎样产生的

1. 对各类资源的追求及次生的利益矛盾。

对资源及其所带来的利益的追求是产生“村霸”的原因之一。通过占据公职, 以公权力攫取资源谋求利益是“村霸”产生并长期为害一方的主要表现之一。同时, 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快速发展, 生产力显著提升, 农村贫富差距不断拉大, 产生了各种与利益相关的矛盾冲突, 加之部分农村闲散人员好逸恶劳, 靠着坑蒙拐骗、欺诈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 逐渐成为为害一方的“村霸”。

2. 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缺陷。

相较于广大的农村地区, 乡镇政府的力量十分有限, 广大的农村地区在实际上存在成为国家权力的真空地带的可能, 为“村霸”的产生与存在提供了空间。同时, 在基层民主开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提名程序不民主、选举过程不透明、村民的政治冷漠等问题, 导致基层民主选举流于形式;而管理、决策、监督等工作开展效果不佳以及相应制度的缺失, 使得村民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积极实现有效监督, 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村霸”的产生与蔓延。

3. 宗族势力、人情社会的不良影响。

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使得宗族文化至今仍然具有影响力, 而在宗族文化影响之下的宗族势力也是长期存在, 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成为“村霸”的组织基础。与此同时, 人情社会的存在也使得普通村民极易受其影响进行行为选择, 进而在客观上助推了“村霸”的产生, 并使之能够“存活”;宗族势力与人情社会的影响, 阻碍了基础民主监督、选举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也是滋生“村霸”的原因之一。

三、“村霸”有哪些危害

1. 扰乱秩序。

“村霸”掌握公共权力后在诸多决策上专横跋扈, 大搞“一言堂”, 严重破坏了基层民主。更有甚者, “村霸”与当地地痞流氓相互勾结, 严重破坏了基层社会的安全稳定。在村“两委”班子选举期间, 他们利用势力、财力或是“威信”以送钱款、送物资、吃请、许愿等各种方式拉帮结派, 拉票贿选, 或是以诽谤、威胁、恐吓的不正当方式抹黑其他候选人, 扰乱基层民主选举秩序, 甚至对地方党政干部加以威逼利诱, 破坏基层民主选举, 危害基层社会稳定。

2. 侵占资源。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村霸”以公共权力侵占集体资源, 以职权搞“一言堂”, 优亲厚友, 强行占山占地占林, 强行流转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 野蛮拆迁等方面。同时, 也有“村霸”“雁过拔毛”, 利用各种机会吃拿卡要、欺行霸市, 逼村民“上供”、逼当地企业“进贡”。还有的“村霸”虚报冒领、篡改数据, 侵吞集体资产, 随意开支、公款吃喝, 甚至以直接收受贿赂、索要财物等方式处理集体资产, 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3. 危害群众。

这一危害表现为“村霸”横行乡里, 违法犯罪, 无视党纪国法, 欺压百姓, 或是寻衅滋事, 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如何治理“村霸”

1. 增强两种意识。

基层党员干部要增强使命意识。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现实, 明确工作任务, 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 以“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 凝心聚力惩治“村霸”。农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要加大法制宣教力度, 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培育并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地方党委政府要有针对性地、适时地开展普法活动, 构建稳定的法律法规宣教制度, 扩大宣教范围, 立足本地实际情况, 对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以宣传, 做到有的放矢, 转变农民法治思维缺失的现状。[3]

2. 规范选举制度。

第一, 加大政治参与的宣传力度。必须对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进行培养与强化, 使之懂得争取、利用自身的权利, 推进村民自治向制度化、民主化发展, 培养习惯, 在日常生活中遏制“村霸”势力的产生与蔓延, 并且实现农民自治的效用。第二, 明确规定基层选举制度。要对候选人的选拔、竞选、投票、计票等选举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明晰违反规定后应受到的处罚。组建人员配置科学的选举指导、监督专班, 保证基层选举和村民委员会治理能够有效序、有为。第三, 规范选举过程。在投票、计票的过程中应当由村派出一定数量的代表, 协同选举指导、监督专班现场监督、现场公布计票结果, 保证选举的公开透明, 制止“村霸”或宗族恶势力在选举过程中实施贿选、拉票等行为, 维护选举秩序。同时, 在村“两委”班子运转过程中, 必须按时间节点, 进行财务公开, 接受村民的提问与质询, 在进行重大决策时邀请各方代表参与决策过程, 从而保证村“两委”班子在选举和运行两个阶段中, 村民权利的受委托人不受宗族势力影响或异化为“村霸”。

3. 加大监督力度。

要加强上级党委政府、本村群众、社会力量对村“两委”班子的监督, 形成合力, 转村“两委”班子作风、抓村“两委”班子落实。同时, 指导村“两委”班子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服务帮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利用多元主体参与监督的契机, 锻造高悬的利剑和坚固的盾牌, 对“村霸”强力打击, 并保护村“两委”班子免受宗族恶势力或“村霸”的不良影响, 保证其为公为民。

4. 转变治理结构。

应适当注入国家力量, 确保乡村治理的大方向不受影响;同时也要保障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与地位, 使之真正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首先, 要对现存的“村霸”与宗族恶势力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加大查办与惩处力度。其次, 要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实现多元主体治理、多方共同参与、多种举措共同作用的局面, 铲除“村霸”出现的社会基础。再次, 要完善村民自治格局, 保障普通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普法工作, 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 提升村民的意愿和能力, 使其参与治理“村霸”, 实现村民自治。

5. 发展农村经济。

贫富差距导致的相对剥夺感和心理落差以及资源占有的矛盾是“村霸”产生的原因之一, 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也是治理“村霸”的有效手段之一。所以, 应当通过增加投入, 调整税收政策,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经济手段,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民收益, 遏制“村霸”产生与蔓延的经济基础, 确保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作者:任禹

来源:领导科学2018年18期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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