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制度
第一条 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社会保障卡分为临时社会保障卡和正式社会保障卡。
临时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在没有收到正式社会保障卡之前急需住院或消费,由本人或代理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证明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正式社会保障卡申领的具体办理流程为:
(1)申领人或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相片(电子版一寸白底照片)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理地点办理申领手续。
(2)申领人或代理人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
(3)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出具《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单》给予申领人或代理人。
(4)申领人或代理人30个工作日后凭《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单》到所属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领卡手续。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的启用
社会保障卡领取后须办理人或代办人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开卡手续,开卡后社会保障卡方能启用。
具体办理流程为:
(1)申领人或代理人申领卡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将所需信息交至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开卡手续。所需提供信息为:单位医疗编码、单位名称、单位公章、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领取日期、本人签名、专管员联系方式及姓名等;
(2)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收到须开卡人正确信息后为其办理开卡手续。
(3)开卡后即可使用。
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开卡后即可使用,金融功能可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后启用。
第三条 社会保障卡的挂失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本人可以选择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临时挂失分社保账户临时挂失和银行账户临时挂失。
社保账户临时挂失具体办理流程为:
(1)本人拨打12333电话申请办理临时(口头)挂失手续。
(2)临时(口头)挂失时,本人需提供挂失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等任意信息供工作人员确认。
(3)12333坐席人员或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本人信息后为其办理临时(口头)挂失手续。
银行账户临时挂失时,本人可以拨打合作银行服务电话办理。
但临时(口头)挂失后,须办理社保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
正式挂失分社保账户正式挂失和银行账户正式挂失。
社保账户正式挂失具体经办流程为:
(1)办理人或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办理地点;
(2)办理人或代办人须在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为其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30个工作日后到社会保障卡窗口领卡;
银行账户正式挂失时,办理人或代办人须到合作银行社保卡业务窗口办理银行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挂失时需提供卡号、户名、证件号码、余额、住址、开卡日期等任意信息供银行验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临时挂失或正式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
办理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须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为:
(1)本人办理须持身份证原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须在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为其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4)解挂失后即可恢复该卡的使用。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
社会保障卡的补卡须在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障卡在损坏、消磁时可以办理换卡。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8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凭《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回执单》到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领卡手续。
提示:
1、若持卡人已办理补卡申请,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不再受理
解除挂失手续申请。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注销
持卡人因各种原因终结在我省的社会保险关系的,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办理人或代办人需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关系终结证明,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同时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关系终结证明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
(3)、办理人或代办人须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
(4)、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受理注销申请后,为其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
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参保人领取新社保卡后,须及时持卡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修改密码;
2、持卡人可以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 会保障卡激活时进行密码修改,也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修改密码,个别合作银行需到银行窗口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第八条 社会保障卡解锁和密码重置
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忘记或经多次连续输入错误密码造成锁卡后,须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解锁与密码重置。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办理人须持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2、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障卡解锁和密码重置。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交易时,如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系统自动锁定银行账户。持卡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解锁。密码解锁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的,持卡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密码挂失和密码重置,不得再做密码解锁。
第九条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办理
社保卡在使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参保人尚未领取到社保卡或社保卡丢失补办期间,如需使用,可申请办理临时社保卡。
具体办理流程为: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卡综合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业务;
2、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工本费2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临时卡退还后窗口要退回临时卡工本费;
3、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
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的跨市转移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社保卡仍保留在原市,不能享受迁入市社保待遇人员,可到迁入地窗口办理社保卡跨市转移。
具体办理流程为:
1、个人办理跨市转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迁入市社保卡综合窗口,并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异地转移证明》、《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表》;
2、单位办理跨市转移证明。单位社保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社保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异地转移证明》、《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表》及《山西省社会保障卡转移清单》;
3、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社保卡异地转移完成。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