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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13年03月10日 00:21:07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18

关于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晋教基[2011]1号

 

各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将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了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我省各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发展学前教育是重大民生工程,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事关今后三年乃至今后5-10年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大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编制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立即组成专门的行动计划编制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启动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工作现状的调研和行动计划的起草工作同步进行。在对本市、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细致地调研基础上,分析现状,搞好数据统计测算,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对投入、编制、土地等重要问题争取其他部门的政策支持,努力做到政策有突破,目标具体化,措施有实效。

二、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调研工作

做好本市、县(市、区)学前教育现状调研工作,是编制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和前提。各市、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逐乡镇、逐幼儿园摸清辖区内幼儿园基本情况,特别对未注册的个体园所、小型园所、家庭托儿所等全面统计,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对各类幼儿园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各类基本情况统计表附后),要根据调研内容对本市、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认真、细致、准确、详实地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找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为编制好本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供依据。

三、科学编制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对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细致地调研基础上,根据居住人口变化情况,做好数据统计测算,科学测算今后三年每年适龄幼儿数量,推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今后三年总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以及每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到年,计划到园,要有具体量化指标。各市、县(市、区)要确定每年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指标,要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测算每所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建设资金、教师需求(2011-2013年相关情况预测表附后)。行动计划涉及到的经费投入、人员编制和土地供给等诸多方面要有明确具体落实措施。

行动计划按照以下内容编制:

第一部分: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描述本市、县(市、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学前教育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注意区分县城和农村。

主要内容包括:

1、本地区在册幼儿园数量、类型及分布情况,不同等级和达标幼儿园数量及比例,未经注册审批的幼儿教育情况。

2、适龄幼儿人数及分布情况、幼儿入园率(学前一年、二年和三年入园率)

3、在职幼儿园园长、教师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教师数量、学历、在编与不在编数量、有无教师资格等情况)。

4、政府近五年来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及相关分析。

5、未来3年本地区学前三年适龄人口发展、变化趋势,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第二部分:学前教育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及路线图。描述三年总体目标、分年度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2012年、2013年逐年拟实现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2、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城市包括政府办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其他;农村包括县、乡镇、村幼儿园及其他;

3、公办园数量和比例以及在公办幼儿园中幼儿的数量和比例(公办指教育部门办及部队办、企业办、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办);

4、教师队伍总体水平,如教师配备、学历(学历达标和专科以上比例)合格率、教师培训数量、持证上岗率等。

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管理等方面,并分年度具体规划落实。

1、根据未来3年本地区适龄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模和数量。

2、根据标准化幼儿园的基本要求,对原有幼儿园资源进行标准化装修、改造的幼儿园数量及规模。

3、按“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需新增教师数量;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培养培训工作;解决教师的编制待遇、师资队伍稳定工作等。

4、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方面的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保障、体制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及其它有效的政策措施。

四、编制行动计划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市、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市、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省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于3月底前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市、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报省政府备案,作为今后考核检查的依据。各市要对所属县(市、区)上报的材料逐县进行审核,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数据,审核不符合要求,应要求有关县(市、区)重新填写。各市、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数据务于2月底前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县级材料进行抽查。

各地请登陆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基教处”下载附件。请各市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箱apz7****@sina.com)。填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130****7407,张志杰老师。

五、加大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查力度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措施,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省将对各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考核检查,各市对各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考核检查。

 

附件: 1、填写说明(分市、县)

2、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分市、县)

3、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二)(分市、县)

4、幼儿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分市、县)

5、未注册幼儿园基本情况汇总表(分市、县)

6、2011-2013年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情况预测表(分市、县)

7、2011-2013年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预测表(分市、县)

8、2011-2013年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预测表(分市、县)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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