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化北屯中学
行政人员考核细则
行政人员从德(100分)、能(200分)、勤(200分)、绩(200分)、廉(200分)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为900分。考核每学期一次,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挂钩,并作为向上级组织推荐的重要依据。
一、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有以下情形者扣分,余额为该项得分。
1、工作态度不端正,安排工作不主动接受,又不能提出足够理由者一次扣10分。
2、没收学生的物品据为已有或乱罚学生的钱,一次扣20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谩骂侮辱学生,造成一定后果,一次扣20分。
4、正常工作时间聚众赌博、打麻将、酗酒者,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者扣100分(例如纪检等部门领导查获的)。
5、各种上交材料少交一次扣20分。
6、同志之间出现打架、吵架者视情节一次扣10-20分
7、向家长索要财物者或主动与家长发生冲突者一次扣20分。
8、因工作失职致使学生出走,一次扣30分。
9、乱收费、乱订资料发现一次扣50分。
二、能力考核(200分)
1、大局意识强,能够很好的与其他领导团结协作,与其他同志协作共事。
大局意识淡漠、凡事以自己所在的小团体或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能很好的处理与上级领导、其他部门、任课教师的关系;工作简单、粗暴,有损学校领导的形象;言语、行为生硬,有不利于班子的团结、稳定,不利于学校的发展,或有伤教师身心且被教师投诉到学校主要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经查属实的,一次扣5分。
2、爱岗敬业,执行力强。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做好工作是我的职责,做不好工作是我失职”的观念,工作认真、仔细、负责,能够迅速及时、不打折扣的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摆官架子,不能真诚为教师服务;以牺牲学校利益、损伤其他教师形象为代价去讨好教师;无原则的自作主张,越权越位、自以为是;不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不能以身作则,为教师作出表率;工作拖拉,不能迅速、按时的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
3、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是非分明,能积极主动的独立完成份内的工作任务。
因政策理论水平差,或责任心不强,而出现原则性错误;因办事不公、请示不到,出现非原则性失误,给学校工作留下后患、带来麻烦;不能正视分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怕得罪人,只想当老好人,遇到成绩就抢,遇到问题就让;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法不活、工作成绩不突出;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不能按时、高质量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所分管的工作出现政策性、原则性问题或重大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一次扣10分。
4、高标准、严要求,具有把分管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的管理意识和创新精神,吃苦耐劳,脚踏实地。
工作中,夸夸其谈,对自己或其下属的成绩夸大其词,到处宣扬;不能保守组织机密,散播领导会议还没有公开的决议等,造成一定影响或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对分管的工作,大而化之,不细、不实、不严,给学校声誉造成一定损害,或给学校经济造成较大损失;遇到矛盾、出现问题,不去积极想办法化解,寻求解决办法,反而,讲条件、摆困难,不做主观努力、不从自身找原因,怨天尤人,为自己工作的失误寻找各种理由的,一次扣10分。
5、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经查属实的,一次扣除5分。
6、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扣责任人10—50分。
三、出勤考核(200分)
1、所有人员实行一天三签到,少签一次扣1分,不得代签,否则两人同时作废(签到时间:以办公室规定时间为准)。
2、旷工一天扣20分。
3、例会、通知性集会、其他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分,旷会一次扣20分,请假一次扣5分。
4、有病、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电话、口头请假无效(特殊情况例外)。婚、丧、病、事假一周内经校长同意并自行解决所兼各职。产假按法定假期执行,假期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的,本项考核为0分。
6、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本项考核为0分
7、 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本项考核为0分(特殊情况例外)。
四、成绩考核(200分)
依据年初教育局与学校签订的目标任务书,以及开学时学校校长与各处室签订的目标任务书,逐项考核,确定学校行政人员目标任务的考核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学校行政人员目标任务的考核得分=教育局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学校目标任务考核得分
1、学校被教育局确定为目标任务完成优秀等次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此项的考核得分100分;被教育局确定为目标任务完成非优秀等次的,对照目标任务书,一项没有完成,此项分别扣分管的领导、处室负责人2分。其他完成目标任务的行政人员,仍按优秀等次计分。
2、学校与各处室签订的目标任务书的考核,逐项考核,全部完成,学校相关行政人员此项的考核得分100分;一项没有完成,此项分别扣相关行政人员2分。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被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催促的,一次扣5分。
4、工作中出现人为失误和过错,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一次扣5分。
5、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其他材料上报不及时,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五、廉政考核(200分)
1、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财物,谋取私利,经查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2、在值周、巡查等工作中,发现问题,视而不见,隐而不报,隐而不记,徇私舞弊,装老好人;或走马观花,走过场,做样子,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现象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3、对学校的工作安排、工作决策、工作研究等,固执己见、自以为是,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当会不说,会后乱说;随意在师生中散布、传播领导会议内容,谩骂、诋毁、造谣,甚至恶语中伤,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4、自己工作严重失误或处室工作存在严重漏洞,造成重大的安全、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扣25分。
5、上述考核结果为负分的,还要从其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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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