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郴人社发〔2017〕54号)、《关于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实施方案》(郴人社发〔2017〕85号)精神,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巡察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严肃组织、编制、财政、人事工作纪律,堵塞财政资金漏洞,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财政供养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整治内容
1.占编但未实际到岗上班(含受党纪政务处分后或机构改革涉改人员改革完成后未正常上班人员),仍从单位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
2.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仍从单位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及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虽未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但在编不在岗,变相“停薪留职”的。
8.其他违规领取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的或占编不上岗的。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做实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2.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编制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各单位编制使用和实名制登记情况;组织、人社部门要根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及时调整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要提供各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数据,追缴“吃空饷”资金。
3.强化工作举措。各单位要实事求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真正做到五查:查机构编制使用手册、调入调出关系、工资发放名册、审批手续、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5212380;县人社局举报号码:5226901),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整治到位。
4.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签字背书后上报,对在自查自纠中瞒报、虚报、知情不报、整治落实不力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自查自纠中能及时纠正、及时返岗上班并积极退还违规领取资金的,可从轻处理。
【来源:廉洁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