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宣发〔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文明家庭”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及居民办事处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委(党组)、 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 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六个静乐”静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承办
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妇联、县文明办、县广电中心、县新闻办、县互联网宣传中心、县工会、团县委、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相关单位
三、评选范围
凡居住在静乐县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四、评选标准
(一)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文明举止得体,没有参加邪教、迷信组织。
(二)敬业奉献,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正确看待工作回报 ,工作主动,能够做到尽心、尽力、尽责;不断拓宽和增强专业能力,挑战工作目标 ,始终保持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三)热心公益,邻里和谐。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热心公益事业,常年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村(社区)管理,群众认可度高;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维护房前房后、公共过道的卫生。
(四)勤俭持家,孝老爱亲。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从俭,不讲排场,合理消费;家庭理财遵循民主、道德和有计划的原则,量入为出,合理开支;家庭环境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五)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崇尚和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活动;对子女要求严格,讲究教育方法,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优良品德、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智力开发;家庭成员学习氛围浓,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子女学习成绩,子女品学兼优。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8年3月20日-4月15日)
在全县主流媒体宣传发布,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层层召开动员会,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2018年4月15日-4月30日)
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搭建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1. 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县委宣传部。
2.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各单位在4月30日前,对初选出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进行评议、公示(举报电话136****6833)、最终审核确定,上报县委宣传部至少2户,多者不限。填写《静乐县2018年“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同时将“文明家庭”申报对象家庭生活照片(1-2张)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县委宣传部邮箱:sxjl****@163.com
联系人:李鹏鑫(139****9273)
袁丽华(187****8025)
(三)网络评选阶段(2018年5月30日前)。由县委宣传部将各单位报送回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组织网民在“文明家庭评选平台”以留言、评议、投票等形式投票评选,将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到评选活动全过程。
(四)评选公示(6月底)
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在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推选出的候选家庭中,评选出“文明家庭”。县主流媒体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命名表彰(12月底前)
评选活动结束后,举办颁奖典礼,对入选者进行隆重表彰。县委宣传部将组织县内主要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静乐“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县城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静乐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静乐县委宣传部
2018年3月20日
报:市委宣传部、各有关领导
中共静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
静乐县2018年“文明家庭”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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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工作单位或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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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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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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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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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主要事迹栏如写不下可以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