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静乐好人”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及居民办事处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委(党组)、 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文明向善的社会正能量,静乐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静乐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从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人,扩大好人好事传播的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崇德尚善成为人们心中的普遍共识;构建广大群众推举、评议“静乐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六个静乐”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推荐条件
(一)评选类别
“静乐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
“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和“孝老爱亲好人”五类。其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经得起时间考验。有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县纪检委审核);2、有违法犯罪记录(县综治办审核);3、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县防范办审核)。
1、助人为乐好人: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评选标准
凡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的普通干部、群众,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无违法违纪现象,均有资格被推荐为“静乐好人”候选人。已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或忻州好人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三)评选推荐时间和方法
1. 推荐阶段(2018年3月下旬—2018年4月上旬)。4月15日以前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按照县委宣传部“静乐好人”的评选类别和标准,进行初选。具体要求如下:
(1)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选,特别是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评选。
(2)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对初选出的“静乐好人”候选人进行评议、公示(举报电话:136****6833)、最终审核确定后,上报县委宣传部,至少2名,多者不限。填写《静乐好人推荐评审表》并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以电子版形式另附上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和佐证事迹的生活场景照2张)报送至县委宣传部电子邮箱: sxjl****@163.com。
联系人:李鹏鑫(139****9273) 袁丽花(183****1327)
(3)“静乐好人”也可自荐和相互推荐,到所属乡镇、居民办和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统一评选上报。
2. 网络评选阶段(2018年4月中旬)。由县委宣传部将各单位报送回的“静乐好人”候选人组织网民在“静乐好人评选平台”以留言、评议、投票等形式评选,将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到评选活动全过程。
3. 审定、公示阶段(2018年4月下旬)。此次评选投票活动结果,经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审议后,在县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8年度“静乐好人”,同时,从2018年度“静乐好人”中,组织专家评议最终评选出5-10名2018年度“静乐县道德模范”。
(四)宣传表彰
评选活动结束后,举办颁奖典礼,对入选者进行隆重表彰。县委宣传部将组织县内主要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静乐好人”及“静乐道德模范”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静乐好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李红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刘成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绪清(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曹玉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俊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全厚(县文化局局长)
宋德珍(县广电中心主任)
吕宣中(县新闻办主任)
范亮厚(县文联主席)
陈德士(县工会主席)
李晋耀(团县委书记)
张晋芳(县妇联主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静乐好人”评选活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也是文明县城创建的重要测评指标。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发动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广大网民积极参与“静乐好人”推荐投票评选活动。
2.严格评审。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高度重视,重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挖掘整理提炼事迹、推荐身边好人,好人事迹要真实感人、影响广泛、民意认同,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事迹核实、征求意见、组织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静乐好人”。
3.加大宣传。县委宣传部将在县主流媒体持续开展“静乐好人”宣传活动。各乡镇、居民办、各系统要利用本单位的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笑脸墙”等阵地公布“静乐好人”的推荐方式、宣传“静乐好人”事迹,将“静乐好人”活动打造成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
附件:“静乐好人”推荐评审表。
中共静乐县委宣传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报:市委宣传部、县委,各有关领导
中共静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4月1日印发
共印60份
2018年“静乐好人”推荐评审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红底 免冠照片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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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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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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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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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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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纪检委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综治办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防范办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