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际、校际差距
●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
●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
●建立市级网络课堂,发展“云端”教育服务
●解决港人子弟在深受教育问题
深圳作为开展省级政府统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唯一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坚持以发展、改革和政策支持为基础,不断提升教育公平程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
一、统筹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际、校际差距
近年来,深圳在继续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上,把统筹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为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主要着力点,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提升教育公平水平。
一是用法制手段统筹促进教育公平。深圳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后,于2011年完成对特区法规和较大市立法的清理工作,实现各项教育法规适用于全市范围。将全市特别是原特区外教育用地规划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由规划国土部门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制。凡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学校的,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配套学校与房地产项目必须同期竣工验收,并将产权移交给政府,住宅小区与配套学校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2012年3月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特别强调基本公共教育建设,为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二是教育投入向原特区外倾斜。截止2010年底,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近10亿元,完成原特区外96所村办小学设备设施的标准化设置和校舍改扩建工程,新增学位3.44万个,大幅度缩小原特区内外、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在此基础上,从2010年起,安排1.33亿元,启动为期3年的“百校扶百校”行动,对原特区外101所相对薄弱学校进行“一对一”帮扶。2010年以来建成的5所普通高中,正在建设和“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的6所普通高中都位于原特区外,显著强化了其教育硬软件建设。
三是提高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2011年1月,出台《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实现全市各区范围之内学校统一生均经费标准。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日常运行费用,将实行统一的生均拨款制度,并建立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调整长效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生均拨款标准。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及价格标准,目前已完成新一轮《深圳市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编制,正在做好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工作。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工作
民办教育是深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现有民办中小学252所,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9.4%,就读民办中小学学生总数37.2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数的39%。从这一实际出发,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改革试点为契机,努力缩小公民办教育发展差距,力求把民办教育办成深圳教育亮点。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严格实施《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信息公告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学校学生实行义务教育免费补助。2010年底,市政府安排3000万元,用于奖励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民办中小学。市政府《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明确教育费附加收入的15%用于民办教育。2011年,市、区普遍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民办学校,拨付一定运行经费,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投入的机制已基本建立。2011年,全市用于扶持民办中小学的专项经费累计支出达3.5亿元。目前,市教育局正会同市财政委研究制定民办学校学生学位补贴办法、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和对民办学校的各项奖励和资助实施细则等。各区相继采取发放义务教育学位券、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方式,扩大公共教育服务供给。
二是鼓励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全市公办学校教师培训体系,每年除组织民办学校管理者、董事长、校长、财务人员、骨干教师等专项培训外,民办学校教师的全员培训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鼓励民办学校尝试小班制教学、中英文双语教学、开设国际课程等,启动民办高中办学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民办学校探索国际化发展新途径,推动民办学校规范优质特色发展。2011年,已批准2所民办高中在完成国家高中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开展高中国际课程实验。2012年计划再推动2-3所民办高中开展高中国际课程实验,满足市民对教育的选择性需求。全市66.3%的民办学校跨入等级学校行列,已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错位竞争、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民办中小学实现了由提供学位为主向提供学位与扩大市民教育选择并重的战略转型。
三是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新路。深圳学前教育规模大、民办园比例高、政府产权配套园数量多。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093所,其中民办园103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94.6%。从这一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新路,满足市民子女入园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一是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到2013年,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到2015年,学前教育经费将提升到财政教育拨款的5%,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二是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从2012年起,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到2013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5年达到70%以上,每个社区都有一所普惠性幼儿园。三是建立学前教育保教费补贴制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人口管理政策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补贴和资助。全市已有910所幼儿园通过规范园验收,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3%。
三、坚持“四个统一”,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
在促进深圳户籍孩子受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上,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坚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学位申请,非深圳户籍儿童可与深户适龄儿童一样,不分户籍,按统一程序网上申请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条件、招生结果均面向社会公开;二是统一免费管理,符合入学条件者大部分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也按统一规定实行免费;三是统一学籍管理,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学生学籍联网管理;四是统一教育管理,平等实施教育教学。据统计,近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70%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凡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学生,均可报考就读深圳高中学校。目前,全市高中学校中非深户学生占25%。幼儿园招生基本不受户籍限制。
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圳教育城域网实现了“校校通”和市、区、校三级互联互通,建立市级“网络课堂”,实现3000多节优秀教学课例上网,全社会共享。正在谋划和推进运用深圳超算中心和云服务中心优势资源,发展云端教育服务,促进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革。
此外,深圳毗邻港澳的地缘特点,催生了不少跨境学童。为解决港人子弟在深就读问题,深圳加强与香港政府教育局联系,将本市港人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港人子弟班纳入香港教育教学支持和升学派位管理范畴,既给港籍学童提供了在深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又解除了他们返港后教育衔接的后顾之忧。(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