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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现农村义务教育两个“全覆盖”

2012年10月07日 10:13:59 来源: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访问量:238
云南实现农村义务教育两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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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4
来源: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加大对“双覆盖”所需资金的政府统筹力度

  ●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

  ●加强食堂建设、丰富营养餐模式,提高营养水平

  ●加强管理,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2012年春季起,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在做好国家85个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工作的同时,把其余44个县全部列入省级试点,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

  一、大力加强省级政府统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生生活水平和条件改善工作。2011年底,完成《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2012年2月,召开电话会议,做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的重大部署。同时,结合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目标任务,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对“双覆盖”所需资金进行全面统筹。除国家投入外,省、州(市)共同筹措,保证全部农村学生自2012年3月1日起享受到营养餐政策,同时使所有义务教育寄宿生均享受到生活补助。

  二、全面扩大覆盖受益范围

  一是在国家确定8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将44个非国家试点县纳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不变、同步实施试点,实现全省534.9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约22.99亿元;列入省级试点的44个县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需增加资金约9.1亿元。在省级层面的带动下,各州(市)财政也加大了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扶持力度。如临沧市为实施“早餐计划”,共下拨资金1638.12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456.27万元,各县(区)财政下拨1181.85万元。

  二是在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方面,决定在国家原补助省内250多万学生的基础上,对未享受到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48.94万中小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将“一补”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学生。其中小学30.62万人、初中18.32万人,涉及增加预算5.3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2.67亿元)。

  三、积极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提高营养水平

  一是改变经营模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自2011年起,云南从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食堂建设。为了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所有学校的学生食堂2012年内都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和省、州(市)的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

  二是各州市因地制宜探索营养餐实施路子。中小学生餐食结构更趋合理,营养水平得以提高。如大理推出以饵丝、米线等为主的组合套餐;临沧将营养餐分为早餐和午餐两项内容实施,每生每天补助3.5元;楚雄州各中小学建立提供营养中餐和营养早餐、课间餐,或在寄宿制学校一日三餐的基础上提高供餐质量等多种模式。

  四、探索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基地建设

  继续做好勤工俭学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长期保留中小学勤工俭学基地,确保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从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学校修建大棚、猪圈、水利设施、土地平整、配备生产设备和工具等,通过勤工俭学的产品和收入补充和改善农村学生的生活。

  五、加强管理,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明确批示,要“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补足经费足额到位,切实把这两件好事、实事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高峰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也就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作了讲话。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和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教育厅和各州(市)狠抓落实,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双覆盖”的有力推进。如玉溪市各县区教育局建立起中小学网上学籍管理系统,确保实名制学生与实施营养计划的人数一致,并全面实行持卡供餐制。临沧市还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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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唯)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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