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守则
一、 住宿学员需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不准随意进入他人房间。
二、 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
三、 学校分配给各宿舍的电器设备外,学生自己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因私自移动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四、 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如因生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生除严厉批评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 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归宿,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地面干净,物品放置规范。值日生要履行好职责。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要堆放杂乱物品,每日早晨由值日生做值日。
七、 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道德。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八、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要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九、 如果宿舍发生窃案,学生应注意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值班老师和管理人员报告。
十、 违反以上条例,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停止其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