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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办喜宴 “就地取材”要不得

2014年12月05日 09:20:23 来源:《中国教育报》电子版 访问量:140

    近日,安徽霍邱县一网友爆料称:“本应是孩子们的上课时间,霍邱贵志学校的学生却停课在家,原因是该校校长儿子大婚,喜宴设在学校食堂。”原本停课3天,刚放一天假,就被当地教育局叫停了。(《安徽商报》12月3日)

    在该校校长看来,学校刚建新校舍资金紧张,儿子、儿媳又均是学校员工,在学校食堂办婚宴能节省开支,但这不能成为校长“公器私用”的借口,这种“就地取材”的方式确实过了头。学校是公共环境的一部分,具有公共属性,并非校长随意支配的私人财产。

    《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没有随意停课的权利,即使是由于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停课决定也应由上级教育部门做出。该校校长因个人原因私自停课,其行为本身就已违法。而其口中那句“这是由学校中层教师集体研究后做出的决定”,更折射出校长权力的越位及部分基层教育工作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学校食堂作为公共资源,不论该校长有多大的苦衷和无奈,都不应越权使用和支配。在提倡依法治教的当下,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更应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完善其内部规范和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校更好地发挥传播知识、育人成才的作用。(胡玮/文 焦海洋/绘)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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