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村中心小学
营养食品留样制度
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食营养食品的试尝留样并安排教师陪餐是预防学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为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特制订营养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蛋、奶、水果),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供应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250克或一份。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201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