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 > 山西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山西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2014年02月06日 11:44:15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 访问量:184

第一条、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群众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有效证件及所需材料。

第二条、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文件档案资料,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

第三条、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资料、照片。

第四条、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

 第五条、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登记表及回卡登记表。

第六条、窗口档案由专人负责、认真整理、妥善保管,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须及时归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损坏、丢失。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