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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07月06日 08:00:0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8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13〕27号

有关市、县教育局: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探索,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春季视频调度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各试点县要按照已经编制的农村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加快建设食堂的步伐。学校食堂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和综合防灾要求。学校食堂建设方案要征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设施条件,改造饮水设施,配备厨具、餐具设备等基础就餐条件,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校就餐。力争到2013年底,各试点县基本完成农村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届时,除少数交通不便的教学点和规模较小的村小外,一般应通过学校食堂向学生供应完整午餐。
      二、狠抓食品安全。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涉及食品安全的各关键岗位,都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试点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学校与供餐企业(个人)之间要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各地要严守食品安全这根红线,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要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和每天的晨检制度,确保工作期间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加工操作符和规定。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试点县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特设专户,实行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并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将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上,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坚决防止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不良行为发生。不得直接将补助资金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各种理由降低补助标准,减少补助数额。不得用于食堂(伙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之外的工作经费支出。
      四、加强营养指导和监测。各地要建立营养意识,切实加强营养科学的专业指导,在让学生“吃得上”的基础上,进一步吃的营养、吃的安全、吃的健康。各试点县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营养专家面对面向学校师生、家长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学校要开设营养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常识教育。试点县和学校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研发的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教育部网站下载),有效提高供餐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监测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及时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反馈,通过监测结果指导供餐工作。
      五、加大培训力度。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分类型、分层次,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各试点县要在今年9月份开学前,对所有中小学校校长、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食堂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全员培训。培训要覆盖到营养改善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和各个关键岗位,内容既要包括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也要包括岗位职责及其必须的业务知识。各试点县培训方案要在7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逐县派人现场督查。
      六、坚持阳光操作。营养改善计划要坚持阳光操作,各试点县要把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纳入当地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学生营养办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政策文件、组织机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举报电话等内容的公开;学校要重点做好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并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校园显要位置公示、家长会公布等方式予以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及家长监督,努力将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阳光工程。各地在确定供餐模式时,要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要通过招标确定供餐单位,严禁学校单方面确定食品供应企业、自行采购食品。
      七、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应急机制的建设,制定好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努力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从制度上、组织上、经费上全面加强保障,增强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各地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和措施。学校要建立定期演练制度,加强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增强防范应急事件的能力,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水平。要建立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应急事件,各级学生营养办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做好人员救治、善后处理和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8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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