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
(2011——20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依据晋教财[2011]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我县面积约686平方公里,人口约35万,辖7个乡镇,200个行政村。
全县共有幼儿园160所,公办幼儿园42所(其中政府办园1所,村集体办园41所)比例约为26%。其中园所独立、房屋建筑需要维修的有6所;园所独立、房屋建筑陈旧、不适宜维修的有7所;学校附设、园所不独立的有29所。
民办幼儿园118所(未注册)比例约为74%;其中园所独立、房屋需要维修的有26所;园所独立、房屋陈旧的有15所;学校附设的有16所;庭院式的有61所。
县城幼儿园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8所,农村幼儿园143所;省级示范园1所,一类A级园1所,二类B级园10所。
全县共有幼儿教师821人,其中园长135人,教师686人,公办教师62人,代理教师759人;本科以上学历25人,专科129人,中专451人,初中及以下216人,教师合格率为73.7%。在编教师62人,未在编759人;持教师资格证62人。
全县3—5周岁适龄幼儿数13123人,在园幼儿数12992人,入园率为99%。其中城镇幼儿2667人,农村幼儿10325人;公办园在园幼儿3592人,民办园在园幼儿9400人;在园三周岁幼儿4384人,入园率98%,四周岁幼儿4113人,入园率99%,五周岁幼儿4623人,入园率99.8%。班级总数541个,托班18个,小班165个,中班167个,大班162个;混合班29个。
从2010年小学撤点并校后,我县现有中小学富余校舍45所,闲置校舍面积达39146平方米。其中可用于改扩建幼儿园的有30所,面积达32086平方米,可改善5060名幼儿的室内外活动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民办幼儿园多(大多数没有办园许可证)、公办幼儿园少,不易于管理;二是缺乏经费,办园条件普遍不高,许多幼儿园房屋建筑不符合安全要求;三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整体素质偏低;四是保教管理不规范,幼儿教育存在“小学化”倾向。
二、发展目标及建设任务
(一)发展目标
将闲置校舍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很好的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让孩子们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提高入园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截止到2015年公办园比例达85%。
1、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2011—2015年全县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分别达到99.1%、99.3%、99.5%、99.6%,99.7%。
2、合理确定师生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至2015年,公办教师比例由现在的7.3%达到50%,教师学历提升率达25%,教师培训达10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
(二)建设任务
幼儿园布局应以方便幼儿入园、方便家长接送,在确保幼儿入园率不降低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规模办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思路,坚持“在园幼儿人数最小规模不少于60人”的原则,新建27所、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30所、增设小学附设幼儿园10所,扶持2所普惠性民办园和2所企事业单位办园。
三、资金筹措和进度安排
(一)资金筹措
2011---2015年,拟新建27所投资12150万元、改扩建30所投资1807万元、增设10所附属幼儿园投资160万元,合计14117万元。
2011年投资449万元、2012年投资4556万元、2013年投资4738万元、2014年投资2106万元、2015年投资2268万元。
(二)进度安排
2011年改建7所小学、增设3所小学附属幼儿园。改建的7所小学是:化峪镇路村小学、西社镇西社小学、太阳乡丁庄小学和西里小学、蔡村乡西埝小学、翟店镇宝泉小学、稷峰镇苑曲小学。增设3所小学附属幼儿园:翟店镇太宁小学幼儿园和太郝小学幼儿园、清河镇松鹤小学幼儿园。
2012年新建、改建、增设幼儿园21所,其中新建园6所:稷峰镇育英幼儿园和南阳幼儿园、翟店镇西位幼儿园、清河镇中心幼儿园、化峪镇中心幼儿园、蔡村乡中心幼儿园 。改建11所:稷峰镇东城小学、南街小学、加庄育才小学和史册小学、翟店镇小宁小学、太阳乡太阳小学、清河镇秦家庄小学和阳城小学、化峪镇幸福小学、梁村小学和邢堡小学。增设4所:翟店镇南梁小学幼儿园、清河镇上费小学幼儿园、西社镇三界庄小学幼儿园、稷峰镇下廉小学幼儿园。
2013年新建、改建、增设幼儿园23所,其中新建8所:翟店镇中心园、稷峰镇管村幼儿园、杨赵幼儿园、马家巷幼儿园和下迪幼儿园、太阳乡坞堆幼儿园、蔡村乡杨村幼儿园和东蒲幼儿园。改建12所:稷峰镇姚村小学和阳史小学、化峪镇胡家庄小学、开西小学和李马吴小学、太阳乡西王小学、小阳小学和均和小学、清河镇刘村小学、蔡村乡底史小学、东柏小学和坑东小学。增设3所:翟店镇北东小学幼儿园、太阳乡白池小学幼儿园、稷峰镇荆平小学幼儿园。
2014年新建6所:西社镇范家庄幼儿园、稷峰镇下庄幼儿园、化峪镇吴嘱幼儿园、稷峰镇下柏幼儿园、陶梁幼儿园、太阳乡均安幼儿园。
2015年新建7所:稷峰镇太杜幼儿园和吴城幼儿园、西社镇和谐幼儿园、化峪镇阳平幼儿园、蔡村乡郝壁幼儿园、太阳乡下王尹幼儿园、清河镇吴壁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凝聚发展学前教育合力。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财政、卫生、物价、公安、妇联、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稷山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协调、统筹和推进工作。建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与管理水平等进行专项督查。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乡镇工作目标综合考核。
县政府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教师人事及幼儿园管理。乡镇政府统筹规划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指导村民委员会办好村级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抓好当地学前教育指导和管理。住建、财政、卫生、物价、公安、妇联、民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照晋教财[2011]199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形成发展学前教育的合力,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从2011年起,县财政对乡镇13所中心幼儿园 及该乡镇 一至两处规模较大的村办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奖补政策,推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的落实;村集体幼儿园建设资金由乡镇政府和受益村共同承担,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培训园长和教师等。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各类幼儿园的收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办园所需。
1.加快城区幼儿园建设。落实《稷山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企业举办幼儿园给予政策优惠。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学校附设的幼儿园。
2.改造提升农村幼儿园。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各乡镇政府按照《稷山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对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到2015年,乡镇13所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积极支持各乡镇、农村集体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
3.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要按照有关标准,对现有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要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对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限期改造,使其尽快达到标准。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按规定减免建设规费、派驻公办教师和园长、优先土地出让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扶持优质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等级认定、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三)完善管理体制,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独立建制,完成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园长。推行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规模为6个班以上,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以上标准。严格幼儿园的审批注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行乡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规范发展。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