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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三乱”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

2012年04月02日 11:59:57 来源:静乐县杜家村学区杜家村中心小学 访问量:484

杜校发字[2011冬]第0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县纠风办、县局

对治理教育“三乱”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意见的

    

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进入暑假以来,各级各部门对学校乱补课、乱收费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就在放假不久,县局召开专门会议,李局长传达了县委、县纪委及县纠风办等部门对学校乱补课、乱收费的要求及处理意见。八月上旬省政府召集各县市分管教育的县市长召开了整治学校乱补课、乱收费的会议,张平副省长亲临会场作了重要指示,会议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表彰了在整治学校乱补课、乱收费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包括我县在内的六个县市。此期间县政府会同县教育局、县纪委、纠风办等单位对县城范围各类学校进行了两次以上的检查,成效明显。到目前为止,县城成建制初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阶段整治工作将传入农村,希大家对当前形势有个清醒的认识,不要撞红线。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教学一线上来。

     现根据县纠风办2011第8号、县纪委2011第10号、县局2011第17、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各级各部门对治理教育“三乱”及减负相关精神传达如下,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课程改革和学生评价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起到减负增效应有的作用,充分认识到课业负担过重对学生造成的危害,以对学生、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肩负起减负职责,认真宣传有关教育教学法规,争取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减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减负工作

    减负是学校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作为校长应当带领全体教师创造条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制止教师随意增减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做法;我们支持做到不推迟放假、提前开学 补课或上新课;开齐开足各类课程,高度重视音、体、美等艺术课程的开设,创造条件开设综合实践课及各类实验课程;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认真落实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和在校时间,取消早晚自习课;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摒弃单纯依靠延长教学时间、增加学生作业量来达到教学目的的做法;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1.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全各类课程,本学期开始所有教学班应严格按照课表规定要求进行教学,写好各学科教案,不得出现随意增减课程、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做法。

2.切实落实在校时间不超过六小时的要求

(1)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2) 上午到校7:50分,上课8:25分;中午放学11:45;

      下午到校(春、秋、冬)14:20,夏15:30

下午上课(春、秋、冬)14:30,夏15:30

下午放学(春、秋、冬)17:00,夏18:00

(3)小学升国旗时间:周一7:50

3.严格控制学生校外作业总量

  原则上,小学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杜绝单纯追求数量,重复性作业;作业布置要精心选择,体现层次性原则。

4.逐步建立科学评价学生体系

  严禁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后进生名单,不得依学生成绩排名次及座次。

5.建立减负宣传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学生作业量、课外活动项目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课程考核评价体制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设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或者采用家长问卷调查的方式,及时反馈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定期对减负情况进行监测,适时公布监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作好记载。学校领导要与各科任教师签订减负目标责任状。

6.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调出本校工作等一系列处分。

三、关于治理教育“三乱”问题

     主要针对长期以来各校存在的乱收费、学校或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滥订教辅资料;学校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补课;教师个人组织补课、到社会办学机构应聘或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开设种类兴趣班、特长班等违法行为进行清查治理。

    1.规范收费行为

     学校努力规范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试行一费制。以后逐步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学校应向学生收取的费用由家长直接交纳到银行专户。对于个人办班的,应当经由县局审查批准备案,接受统一管理。

2.应坚决制止的“三乱”行为

(1)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辅导;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违规补课。

(2)严禁全体教师乱收费、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滥订教辅资料;教师个人组织补课、到社会办学机构应聘或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开设种类兴趣班、特长班。

(3)学校不会为补课者提供场所或提供其它形式的便利。

(4)学校不再强制学生统一购置校服。

(5)学校将严格要求教师不得强制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生购买商业保险一律采取学生自愿的形式。学校不允许为保险机构代收保险费。

3.特殊情形

     学校应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原则上不准学校统一推荐和组织购买教辅资料。如确有必要,应由学校出面组织把关,并报县局备案。

4.责任追究

     学校将建立收费检查常效机制,用学校自查与上级各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既要追究发生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也要追究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1)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三年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资格。

(2)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乱收费、滥发教辅资料,发现全班学生共同拥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资料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理:违规所得全数退还学生本人,并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如拒不退还违规所得,学校将斥资先行垫付,对于公办教师学校将在年末从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收费用,责任人下学期调出本校工作;对于临时代课老师,学期末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并解除雇用关系。

(3)作为一校之长,是治理教育“三乱”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监管不力或工作不到位,发生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问题且问题严重的,校长将受到免除职务的处分。

5.连带责任

     (1)每学期发生三起以上“三乱”问题的,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因发生“三乱”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6.我校目前行风态势:

     校内补课基本没有,但乱收费形象时有发生。就在上学期末的的班级乘放假前擅自向学生收取假期作业款,这项收费学校并没有安排,其它乱订资料现象屡禁不止。

     监控办法:向学生调查,走访家长

     学校规定:(1)严禁借调动学生座位向学生家长收取好处费或其它违反常规做法的。

              (2)严禁过节期间统一向学生摊派任何费用;

              (3)严禁借过节,诸如毕业、新年、教师节等收受学生礼品。

                                            杜家村中心小学

                                                   2011年9月1日

主题词

关于……落实……治理……通知

  

杜区

  

各班主任

 杜家村中心小学校委会

20110901日印发

(共印8份)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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