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太原市迎泽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检查
10月27日至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太原市迎泽区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10月29日上午,督导检查组召开反馈会,提出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认为太原市迎泽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省政府副秘书长郭立主持反馈会,张复明副省长作了表态讲话,厅领导张文栋、张卓玉以及太原市和迎泽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督导检查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开展,督导组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太原市迎泽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在详细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随机抽查学校11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556份,采取随机访谈的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10月27日下午与省教育厅以及太原市和迎泽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谈。
在反馈会上,督导检查组指出,太原市迎泽区的各学校基本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56,初中为0.33),迎泽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7分,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为86.7%,且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督导组认为,太原市迎泽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结果将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后认定公布。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山西省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认为我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教育、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旗帜鲜明地把促进均衡发展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法律规定,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大投入,稳定增长,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改善条件,缩小差距,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加强交流,强弱互济,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完善体系,关注公平,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素质教育,提升内涵,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品质保障;明确标准,扎实督导,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同时也指出,迎泽区当前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还存在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存在差距、个别学校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学校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
督导组指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艰巨、长期的工作过程,对照本次检查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力度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