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旅发办字〔2017〕97号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端午节”假日旅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旅发委严格按照《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旅发函字〔2017〕89号)文件要求,做好“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
2.“端午节”期间,请各市旅发委每日统计汇总并填写“36个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汇总表”,同时将本地当日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于16:00前报送省旅发委值班室;
3.各市旅发委于5月30日14:00前向省旅发委报送“端午节”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内容包括本地假日旅游综合接待情况,以及旅游投诉处理、各地推出的旅游节庆活动、假日旅游特点、对假日旅游市场特征的研判等情况,字数不少于3000字。
联系人:张晓、黄军卫
联系电话:135****7101、133****8781
值班电话:0351—7325000 传真:0351—7325198
邮箱:sxsj****@163.com
附件:36个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汇总表.docx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