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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014年04月09日 17:20:07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394
                                                                     青岛治理中小学有偿家教

  教师有偿补课不予注册

  本报讯(记者 孙军)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为杜绝有偿家教现象,青岛市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市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对学生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每学期在学生中至少开展两次有偿家教问卷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度师德考核。

  青岛市还将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明确提出,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按照教师注册制度要求教师5年一注册,如果发现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在注册时一票否决。

  《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9日第1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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