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基[2010]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省教育厅决定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将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确定为“安全演练周”,全省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必须确定一个主题开展集中的安全教育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现将2010年春季学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精心设计方案,确保集中教育和演练活动全覆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完成此项活动的方案制定,并在开学后立即组织开展此项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是区域内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组织指导区域内所有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本校此项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好学校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确保本校师生全员参与,活动全过程安全。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掌握实效有用的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二、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实效,精选主题和载体,突出师生全体、全过程参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安全工作的特点,要精心设计安全教育方案,精选安全教育的内容,确保每所学校都要组织开展两项以上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班(队)会、观看安全专题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国旗下安全教育讲话、编印安全教育简报等形式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和安全教育,逐步建立安全教育的常态化机制。
三、应急演练要突出实效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足区域实际,组织学校在开学后一周内,有针对性地选择地震、火灾、洪水、紧急疏散等开展应急演练。2010年春季学期,建议各地、各学校以防震为主题开展演练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安全、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演练。各学校的应急演练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师生全体参与,活动目标明确,使广大师生通过应急演练真正掌握一定的应急知识和基本的应急避险技能。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通过演练,及时进行总结,不断修订和完善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新学期开学后,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锅炉、厕所、学生接送车、校园内商店、水电气线路、体育活动器件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排除,坚决杜绝因管理疏漏引发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市的具体活动方案,下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各市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活动期间,省教育厅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此项活动进行抽查。
各市要及时汇总所属县(市、区)2010年春季学期此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各市的工作汇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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