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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6所学校获得约4.4亿元建设资金

2014年12月09日 08:45:14 来源: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 访问量:287 作者:李美华

    12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16所学校的有关建设项目目前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包括吕梁市文水县3所农村学校、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等高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4.4亿元。
    其中,13个学校项目是为有效改善农村初中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加强学生生活用房和相关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建设,包括吕梁市文水县南安镇南安中学等3所农村初中实施校舍改造,总投资617万元;汾西县第二中学校(原汾西县永安镇第二中学)等8所农村初中实施校舍改造,总投资2221万元;长治沁州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72万元;洪洞县淹底乡淹底一中建设操场项目,项目总投资140万元,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将全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另外,1个学校建设项目是为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而建设,该项目为太原理工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资金来源为老校区土地处置收益和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2个学校建设项目是为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师生基本生活需求而建设,包括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58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学院自筹解决;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223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学院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山西省发改委要求,获批学校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地址、内容和建设规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法律法规,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产品,确保节能措施的同步实施。同时,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对所属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和监管等工作负总责,做好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和监管等工作。(记者 李美华)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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