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法函〔2019〕2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我厅对建国以来至2017年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一个阶段的清理,省教育厅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52件省教育厅文件公布失效废止。凡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5日
公布失效废止的省教育厅文件目录(52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