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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最新通知!

2020年05月26日 07:04:25 来源: 许昌生活 访问量:247

 
许昌生活
13小时前

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今年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划定标准。根据《通知》,今年,我省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根据《通知》,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通知》要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重新备案。

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

省级建立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各地通过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审批地要根据每一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省辖市行政区域招生。

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年底前消除超大班额

《通知》对大班额问题也作了要求。

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

大班额较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2020 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子女可享一次性照顾

《通知》要求要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其中,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保障三类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针对随迁子女,《通知》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控辍保学 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通知》要求,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对全省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

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通知》再次强调招生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此外,我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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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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