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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2013年05月23日 11:27:50 来源: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访问量:210

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祖国后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树立学校的神圣形象,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维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特制定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规定如下:

一、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杜绝粗暴教训现象。

二、不准对学生进行人体惩罚,即不准有打、摔扯、踢行为。

三、不淮有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即不准对学生进行罚站、面壁或不许听课。

四、不准刺伤学生心理,即不谩骂,不用过激词语,不全面否定学生。

五、正确对待学生过错行为。

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轻者严肃批评,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调离教育工作岗位,对残害儿童,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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