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明办文件
晋文发电[2011]20号
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太原、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长治、晋城、临汾市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发展,充分展示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特别是2008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央文明委决定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二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中央文明办对我省表彰名额分配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城市(略)
(二)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勇于创新。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手段和方法,工作有新招、实招,为未成年人办了一批好事、实事。
3、队伍健全。有一支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专兼职队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成效显著。机制完善,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广大群众充分认可,受到未成年人广泛欢迎。
(三)先进工作者
1、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爱岗敬业,守土有责,自觉奉献。
2、业务能力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3、积极开拓创新。善于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创造。
4、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社会肯定,事迹突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方式
1、先进城市的评选
今年参加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绩在95分以上的列为本届表彰对象,前两届表彰过的城市不再推荐。
2、先进单位的评选:
(1)各市文明委按分配名额推荐本地2008年以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学校、街道、社区、村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
(2)市级(含市级)以上机关、群众组织及其机关内设机构不参加评选。
(3)已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再推荐。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1)各市文明委按分配名额推荐本地2008年以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兼职人员。
(2)以推荐学校、街道、社区、村镇、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工作的同志为主,现职人员原则为处级以下干部。
(3)已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先进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2、坚持优中选优。要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单位、个人评选出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3、坚持群众路线。要立足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基层一线倾斜,充分体现群众性,努力扩大评选表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评选名额
1、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6个。
2、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3名。
五、评选步骤
各市文明办根据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测评审核、社会公示等方式进行。
1、12月20日前,各市文明办根据评选条件,向省文明办推荐本地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2、12月下旬,省文明委审核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后,报中央文明办。
六、有关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这次评选表彰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8号文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市文明办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确保评选质量。各市文明办要严格评选标准,把推荐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评选结果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3、广泛进行宣传。各市文明办要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文明办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所推荐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省文明办,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sx****@163.com 联系人:宋予新,0351---4045469 手机:137****9821 。
附:1、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 表
山西省文明办
2011年12月13日
附件1: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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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市 |
先进单位(个) |
先进工作者(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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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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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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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
|
1 |
|
晋中 |
|
1 |
|
吕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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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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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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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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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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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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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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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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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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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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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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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省(区、市)文明委或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央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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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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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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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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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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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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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 (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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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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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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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城市 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省(区、市)文明委或中央国家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央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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