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师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有关领导审批,并作好教师请销假记录存档备案。
二、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条,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临时外出由值班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三、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 学校员工请假分下列六种
1、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包括法定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2天。
4、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42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6、公假:应国家考试或担任政府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可请公假。
五、请销假规定:员工要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2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按学校规定处罚。
六、特别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之内短期请假(一次性请假在3天之内的)最多天数累计为七天,此范围内请假者按每个工作日15元标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超过此限者,按每日30元标准扣除;被列入旷工范围内的,按每个工作日50元扣除。
(2)本校教职工因故请长假(一次性请假在半月以上)的,必须经学区及县局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长假手续。请长假期间,一律按每日15元标准扣除(含节假日),长年请假最高按每月500元扣除,计量标准为每年10个月。
九、请假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有事临时外出应事先向值班领导声明。
十一、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十二、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一学期请假天数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期福利待遇减半,年度请假累计达到四个月的当年所有福利不再发放。
十三、本办法由校办解释、补充,经学校校委会批准执行。
杜家村中心小学
二O一二年五月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