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全国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法工作会议“三项战役”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至11月30日,配合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护校安园”工作,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成立“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李全厚
副组长:梁俊青 高峰
成员: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各科室长
各县直学校、联合学区、乡办中学校长
各幼儿园园长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组负责“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袁根绪担任,成员秦文俊、吕明贵、巩明旺、高宝玉、赵彦清,负责对“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进行收集、汇总、上报等。
二、目标任务
配合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部党委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维护校园安全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开展“护校安园”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实现和谐校园。
三、实施步骤
“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各区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全国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法工作会议有关“三项战役”的精神,深刻领会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深入排查阶段(4月)。各区校(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排查重点,集中时间,深入细致排查,做到底清数明。排查结果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为开展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3、集中整治阶段(5月—8月)。各区校(园)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对于本单位不能或无力整治的,要及时上报,早日解决。
4、检查验收阶段(9月)。“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始后,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区校(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区校(园)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临时确定。
5、总结回头看阶段(10月—11月)。“护校安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校(园)要认真进行总结,寻找不足,固化经验,建立完善重点整治的长效机制。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交流经验,为继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以下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校(园)要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各区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将建立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值班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各区校(园)要利用“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开展,积极建立各项制度,尤其是值班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做好有关记录和档案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无安全事件发生。
3、积极主动配合。各区校(园)要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的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联系,力争把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区校(园)要对学生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尤其要关注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一学期内,力争开展1~2次的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及人身安全防范知识等教育,加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