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节来临,人员流动性加大,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增加,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绩,坚决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忻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广大市民: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防疫政策。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忻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配合当地开展疫情排查和核酸检测。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收治定点医疗机构。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二、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切断病毒输入通道。
机场、车站、商场、大型超市、医疗机构等大型公共场所要强化健康扫码、测体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提醒进入场所的人员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梯、门把手、卫生间等开展预防性消毒。公众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快递外包装如未消毒不要带入室内。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处。处理食材时,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进口冷链食品购买回家后,可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邮政、物流行业要落实货物定期消毒和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三、严格落实“多病共防”,时刻保持身心健康。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和冬季常见呼吸道疾病“叠加”情况,公众要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做好对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风疹等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就近前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检查治疗。增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或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加强锻炼,注意保暖,均衡营养,劳逸结合,提高身体免疫力。居家、教室、办公场所等注意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清新。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