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广大家长关注新生入学、转学政策,尤其是九年级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报考学校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入学、招生工作规范进行,保障广大学生的权益,蒲城县教育局就中小学生学籍有关问题特向广大家长温馨提醒:
新生学籍办理
每年9月,各校为各学段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严格做到“一生一号,不漏一人”。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
小学一年级
各校按照“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安排新生(出生日期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特别提醒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详细的、真实的户籍信息,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为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建立学籍的口头承诺。
初中一年级
各校根据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从学籍系统小学毕业库中提取信息为新生建立学籍。
高中一年级
各校按照市局下发的各校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名单中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特别提醒九年级毕业生及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给当地中考录取线以下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接受其他类型教育。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民办普通高中)不能招收区域以外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不得从区域以外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
在外省(市)参加中考,欲就读我省(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我省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市)转学到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非新生学籍办理
转学
家长联系学校,各校根据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同意接收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办理转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2.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3.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4.县域内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
休复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学生要及时办理复学,否则影响后续学籍信息的记录。
跳级、留级
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留级。
退学
高中学生因为个人原因(比如就读职业学校等)要求退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予退学。义务段学生不允许退学。
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1.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经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2.休学期满,未复学或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解读:基教一股 722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