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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一餐饭一包烟 都不是小事

2017年12月18日 14:33:4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访问量:54 作者:宋健

  “你们应该多去查查那些贪污腐败分子,何必对我这件小事情这么认真、较劲呢?我只吃了顿饭,拿了一条烟。”在林主任和我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黄某进行审理谈话时,他煞有介事地狡辩着。

  转隶之前,我在县检察院反渎部门工作了三年多,以往办理的都是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之类的腐败案件,对犯罪对象的无理辩解尚可“舌战”一番,现在突然面对轻微违纪行为,反而无言以对了。这可是我接手主审的第一个案件啊!我尴尬地转过头对着林主任。

  林主任看出了我的为难之处,对黄某说:“哪一个腐败分子不是在‘一顿饭、一包烟’这样的事情上被打开缺口的,不要认为无所谓,如果我们现在不给你提醒,久而久之,你就会形成一种习惯,小问题就变成了大错误。”

  林主任的这番话不但使黄某哑口无言,更是让我的心头一震。

  审理谈话结束后,林主任对我说:“小宋,你在审理室也有几个月了,是不是一直在想,为什么纪委把大量的精力花在这些轻微违纪案件的处分上?我们一年要审理700多个案件,其中80%以上都是轻处分,就是为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党员干部的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四种形态’。”

  听了林主任的话,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转隶前,我们是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犯罪对象的职位越高、涉案金额越大、影响力越广,就越有成就感。类似“吃顿饭、拿条烟”这样不涉及犯罪的问题,不在我们的工作范畴内。转隶后,我接触到违纪案件中,大多数都是诸如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情节较轻的违纪案件。在参与审理违纪案件之初,我确实有不理解和失落感,这与之前办理涉刑腐败案件存在的差异太大了。但现在我深刻体会到,轻微违纪行为不是小问题,没有哪个党员干部一开始就出现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在点滴的“小事”腐化侵蚀下,慢慢陷入腐败深渊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关爱和保护。

  经历了一次次的案件审理后,我的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转隶必须要转变以前“唯刑事立案论”的观念,树立“微腐败也有大危害”的意识,让抓早抓小成为“治病救人”的良方。同时,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一定要勤学苦练纪检监察业务本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尽快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浙江省苍南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 宋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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