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河南光山县22名小学生
被砍伤事件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12月14日上午7点36分,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一歹徒(幼时曾患癫痫病)持刀闯入校园追砍学生,造成光山县陈棚小学22名学生被砍伤。这一事件令人十分震惊和痛心,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同时暴露出有的地方和学校安全意识淡薄,麻痹松懈,安全措施不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存在严重漏洞。为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现予通报并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切实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帮助和指导本地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齐专兼职保安人员和必要的保卫器械,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特别是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组成护导队,安排护导教师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与综治、公安等部门配合,积极报送信息,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扬言报复社会及可能铤而走险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控制。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做到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警力薄弱地区,要协调村、居委会等组建联防队伍,实行校园安全群防群治。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次和近年来发生的校园砍杀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中小学要教会学生掌握应对歹徒侵入校园作案的基本安全常识,特别是发现歹徒进入学校后要迅速撤离现场,并大声喊叫求救。要通过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避险能力,及时保护学生和幼儿的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接到通报后要立即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