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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中心致信全省高考考生

2017年05月21日 19:04:00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访问量:121 作者:省招考中心

亲爱的各位高考考生:

  你们辛苦了!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举行,经过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将胸怀青春理想和家人期盼步入考场。在此,作为考试工作者,衷心希望各位考生能保持平稳良好的心态,发挥应有的水平,平安顺利参加高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

  一、轻松应考,轻装上阵。“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高考不仅仅是一次知识的检验,更是一次心态的考验。考生们应保持平常心,把高考当做一次重要的人生选择,而不是人生的唯一选择。考生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帮助考生缓解压力和紧张情绪,尤其要注意劳逸结合,均衡营养,让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心理状况,取得好成绩。

  二、认真备考,有备无患。“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高考不仅仅是为期两天的考试,更是一次备考是否充分的考查。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考试之前,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及所在考场,合理安排出行方式;考试当天,要提前动身,带齐考试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留足路上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但千万不要将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带入考点、考场。

  三、诚信参考,严守法纪。“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高考不仅仅是一次学业水平的考核,更是一次诚信品质的考量。各位考生要“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兑现自己的诚信考试承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了对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高考期间,我省所有考场将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电子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最后,预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8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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