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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

2013年04月21日 07:16:0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268

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强化学校规范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妥善处置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保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安全管理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零抓起。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能过高估计学校安全形势,决不能过高估计一些领导者管理者对学校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决不能过高估计当前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始终保持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态度,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制度和机制建设

各地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这些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研究学校安全管理的新规律、新特点,定期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全力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别要对《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组织审批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和落实,切实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命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对寄宿制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无证幼儿园等易出问题的环节实行挂牌监管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负责,亲力亲为,积极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学校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对认识不到位、责任制没建立、隐患没排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止办学。

四、严格责任追究

我省将按照年初签订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对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考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强对责任不落实、要求不贯彻、措施不到位人员的责任事前追究,对发生的师生安全伤亡事故,要按照责任倒查机制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我省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校园内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滞后,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恶劣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建议当地予以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五、着力抓好常规管理工作

1.强化安全预警和科学研判。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的特点,及时进行安全预警。每年一月二月考试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及寒假安全教育,三月四月春季大型活动、防传染病教育,五月六月防游泳溺水、防汛、防雷击教育,七月八月暑假安全教育,九月开学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十月防食物中毒教育,十一月十二月为防拥挤踩踏、防火灾、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好预案,实施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强化事故防范和应急演练。按照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周的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针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水灾火灾、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每学年学校要开展2次以上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并邀请地震专家、消防官兵、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现场指导;要在校园醒目位置、楼道口张贴紧急疏散标志、路线图,开辟避险场所;让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增强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能力,确保事故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3.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好清剿火患护校安园工作,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认真填写《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保持安全隐患台账与《日志》排查的一致性,完善检查通报、预警通报、督促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制度。要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机制,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学生宿舍和消防安全等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监督执法、规范管理、情况通报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管理、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

4强化校园安全宣传和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扎实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宣传,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编印安全读本、制作专题片,利用教育部和我省近年来提供的有关资源开展主题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师生的安防意识和避险能力,真正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今年3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和事故发生特点确定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5强化阵地建设和信息交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舆论宣传,开辟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校园安全网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安全,争取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短信通知等形式,做好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明确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6强化安全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各地要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伤亡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等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记事与分析制度。要加强安全数据管理档案建设,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和入柜等工作,规范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取存、归档工作,做到资料准、情况清、信息明、材料全、方便查阅。

六、全力抓好安全重点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地新建的校舍必须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已有校舍要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确保通水可用,未设置消防栓的要按照消防标准配备合格灭火器,摆放的位置要方便易取。消防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不得随意摆放杂物。要加强师生宿舍管理,严禁使用电热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电线。学生宿舍不得使用酒精炉和蜡烛,禁用明火。要定期对食堂油烟机和烟道进行清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改善学生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条件,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要针对季节变换的特点,在寄宿制学校食堂餐饮卫生、防疫、宿舍取暖、上下学接送及组织学生活动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寄宿制小学要安排教职工轮流值班。对低年龄段的寄宿学生必须配备生活老师,食宿必须全程监管。同时制定火灾、地震、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广大师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安全。

3.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当地政府落实专项安全经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学校保安人员全面到位,围墙护栏和各种防护器械全面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全面覆盖。要在开学初会同公安、综治等部门,对学校的内部安保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逐一查找问题和隐患,逐一督促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特别是要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师生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出入证、请销假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要不断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新模式,构建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其教育资讯、学生安全、家校互动、考勤管理的作用。

4加强预防溺水工作。针对近年来我省部分地方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特别是假期中学生结伴游玩溺水伤亡的教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积极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协调公安、水利、建设、农业、水务、渔政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夏季游泳和冬季滑冰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到危险水域玩耍嬉戏,遇到险情,要紧急求援,不盲目施救。要建立校园提醒制度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同时,学校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形式,给每位学生及其监护人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5.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校车安全管理会议、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台账,强化校车日常安全监管和驾驶人、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抓紧制订本地过渡期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方案和校车服务方案。要在学期初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要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专用校车使用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专用校车的许可受理工作。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黑校车、无证幼儿园学生接送车等违规车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维护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

6.加强值班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在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逐级上报,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予以通报直至行政处分。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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