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采集表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学生个人基本信息
1.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2.性别:1-男,2-女。
3.出生日期:在公安户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时间日,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日期填2位数字。如:“20110101”。
4.出生地:学生出生所在的行政区划。
5.籍贯: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现多用于父辈以上的居住地。
6.民族:学生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7.国籍/地区:学生所属的国籍/地区,用三位字母代码,如CHN-中国,USA-美国,参见《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8.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
9.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10.港澳台侨外:在大陆上学,持非大陆身份证明的学生的来源类型,分为:“ 00-否,01-香港同胞,02-香港同胞亲属,03-澳门同胞,04-澳门同胞亲属,05-台湾同胞,06-台湾同胞亲属,11-华侨,12-侨眷,13-归侨,14-归侨子女,21-归国留学人员,31-非华裔中国人,41-外籍华裔人,51-外国人,99-其他”。
11.健康状况:学生的身体情况,分为:“10-健康或良好、20-一般或较弱、30-有慢性病、40-有生理缺陷、50-残疾”。
12.政治面貌:分为:“01-中国共产党党员,02-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0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13-群众”。
学生个人辅助信息
13.曾用名:曾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14.身份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有效期限。
15.血型:选填。
16.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所在行政区划,由用户进行下拉选择填写。
17.户口性质: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学生户口的类别,分为“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
18.特长:填写学生特长信息。
学生学籍基本信息
19.学籍辅号:填写各省本地的学生编号,用于地方系统与中央系统对接。
20.班内学号:学生班级内编码。
21.校区号:指主校区外的其他学校区域,号码由学校自编。非必填。
22.年级:学生就读年级。
23.班级:学生就读班级。
24.入学年月:新学生入学的时间,年填4位数字、月填2位数字,如‘201809’。
25.入学方式:学生以何种方式进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1-就近入学 12-其他’,高中阶段分为‘21-统一招生考试/普通入学 22-体育特招 23-艺术特招 99-其他’。就近入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通过单校划片(含小升初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
26.就读方式:区分学生在校读书的方式,可分为‘1-走读 2-住校’。
27.学生来源:区分学生的生源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9-其他’,高中阶段分为‘1-正常入学 2-借读 9-其他’。
学生个人联系信息
28.现住址:学生现在居住的地址,具体到村庄、街区门牌号。
29.通信地址:可以联系到学生的地址。
30.家庭地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31.联系电话:学生的联系固定电话或者手机号码。
32.邮政编码:填写学生现住地的邮政编码。
33.电子信箱:填写学生的电子信箱。
34.主页地址:填写学生的主页地址。
学生个人扩展信息
35.是否独生子女:学生属于独生子女范畴,‘1-是,0-否’。
36.是否受过学前教育:小学新生在入学前有上过幼儿园或者是学前班,‘1-是,0-否’。
37.是否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是 0-否。
38. 是否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是 0-否。
39. 是否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 0-否。
40. 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是 0-否。
41.是否孤儿: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42.是否享受一补:1-是,0-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高中阶段的学生填写否。
43.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1-是,0-否。是否由政府购买学位:指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但其所需学费部分或全部由当地政府承担。公办学校的学生填写否,民办学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4. 是否残疾人:残疾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学生基本信息以此确定是否特教学生。1-是 0-否。
45. 是否需要申请资助:1-是,0-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填写否,高中阶段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46.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以当地有认定资格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填写,1-是;0-否。
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
47.上下学距离:填写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的公里数。
48.上下学交通方式:1-步行,2-自行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地铁),4-家长自行接送,5-校车,6-其他
49.是否需要乘坐校车:1-是,0-否。
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
50.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中文姓名(包括外国人正式的汉字姓名)。
51.关系: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51-父亲 52-母亲 61-祖父 62-祖母 63-外祖父 64-外祖父母 70-兄弟姐妹 9-其他。
52.关系说明:关系选择为其他时,填写对关系的说明。
53.民族: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民族,用两位数字代码,如:01-汉族,02-蒙古族,参见《中国各民族代码》。
54.工作单位: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工作单位名称。
55.现住址: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现在居住的地址。
56.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户口所在行政区划。
57.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8.是否监护人:1-是,0-否,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59.身份证类型: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类型:1-居民身份证;2-军官证;3-士兵证;4-文职干部证;5-部队离退休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B-户口簿;Z-其他。
60.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号码。
61.职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在工作单位所担负的工作岗位。
62-73:解释同50-61。
特教学生信息
74. 残疾类型:残疾的分类。1-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 5-智力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特教学生必填项。
75. 残疾证明类型:认定残疾人的凭据,类型包括:残疾证、医院残疾证明、有明显残疾症状。特教学生必填项。
76. 残疾证书号:特指残疾证上的残疾证书号。残疾证明类型为“残疾证”时,该项必填。
77. 特教学生就读类型:特教学生以何种形式接收教育,分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生必填项。
78. 残疾程度:依据残疾证明确定的残疾级别,包括:1级、2级、3级、 4级。残疾证明类型为“残疾证”或“医院残疾证明”时,该项必填。
79. 残疾情况描述:对残疾情况的具体说明。残疾证明类型为“有明显残疾症状”时,该项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