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笔谈
以“五个强化”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做出了具体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牵住了“牛鼻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以“五个强化”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也就是司局党支部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教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司里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司长担任组长,其他司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司班子成员都与党支部签订了《高教司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处室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对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基。高教司党支部充分发挥“五学五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法的作用,通过领学促氛围、导学促深入、研学促实效、互学促交流、考学促长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焦裕禄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
三是强化简政放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是不合理的权力配置,即权力过于集中却得不到有效约束。抓紧推进职能转变,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这是反腐倡廉“釜底抽薪”之策。高教司认真落实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坚决推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改革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把各类卓越计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整合成一个大项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经商财政部教科文司,同意经费打通使用。把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遴选审核工作下放给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把“十二五”规划教材的遴选工作委托给高教学会具体操作。
四是强化权力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好笼子、强化监督、管住权力”的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高教司先后确定重要职权和重大项目19项,按工作程序制定了风险识别图,梳理出工作中可能出现腐败的环节和因素,制定防范措施,并完善了风险防控表。在各类基地遴选、项目评选评审、教学成果奖评选等工作中,重申工作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在选人用人进人方面,严格遵守组织程序。整个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是强化干部监督,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必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高教司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高校、地方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师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高教战线专家和师生的监督。认真监督全司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的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教育、及时处理,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规范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制度,把党风廉政情况与党员干部个人考核评价挂钩,在年终考核评优中对党风廉政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 张大良)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16日第2版

编者按:教育部党组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一“牛鼻子”,制定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今年6月5日起,教育部党组书记袁贵仁及其他党组成员约谈了27个司局、36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75所直属高校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通过实行约谈承诺制,倒逼责任人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从“要我抓”到“我要抓”、从纪委“独自抓”到党委“亲自抓”的氛围。从今天起,本报开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笔谈”栏目,刊发部分教育部司局长、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和专家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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