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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校伙食费收支管理规定

2012年07月18日 17:40:26 来源:静乐县杜家村中心小学 访问量:195

杜家村中心小学

伙食费收支相关规定

为规范伙食收支过程中极易出现的管理混乱现象,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财物流失,做到明白收支,办事有章可循,帐目有据可查,决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规范如下,请有关伙管人员遵照执行。

一、钱物分离原则。规定伙食费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伙食费的收与支,伙管员负责实物的采购。

二、帐目月报原则。财务主管负责月初报告上月伙食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经审核批准签字后生效。

三、欠交费通报原则。财务主管负责月初向班主任及校有关领导通报上月欠交伙食费学生名单。

四、日清月结原则。学生伙食费的收入与支出应做到日清月结,帐目与实物相符。

五、定点采购原则。伙管员应在有相关资质的店铺采购食堂日用品,确保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六、采购索票原则。伙管员每次购物均应向经销商索要票据,且做到数目与实物相符,物美价廉。

七、大宗物品采购申报原则。原则上单项物品一次采购总额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否则视为违反采购纪律。

八、凭证统一编号原则。伙食费收支相关票据应做成凭证并统一保管,凭证编号方式为:收入凭证为九位数,依次为2012DS□□□;支出凭证也为九位数,依次为2012DZ□□□。                                   

                                     2012年9月1日

附:《伙食帐记帐程序》

《伙食帐记帐程序》

一、伙食费收入记帐程式:

1.学生交纳伙食费时,应一式两份开据收据,一份交由学生保存,别一份财务人员留存。

2.财务主管应将当日所开收入单据粘贴于收入凭证后面做到当日收入凭证,在凭证上面注明有关事项(单据张数,总金额),并按规定统一为凭证做编号,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加盖财务盖及个人手盖。

3.财务主管应以当日收入凭证为依据记入伙食收入帐,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

4.根据学生交纳伙食费进度,按交费单将学生个人交费情况记入学生逐月交费记录册中,并每月结算一次。

二、伙食费支出记帐程式

1.食堂如有采购需求,应由采购员向财务主管提出申请,在采购范围内会计应向采购员预付一定现金以供物资采购需要。

2.原则上大宗物品的采购应事先向校领导申请,经由批准后方可进行。

3.采购员在采购回相应物品后,持销货票据到财务主管处报帐,做到财物两清。采购票据应由采购人员签字。

4.财务会计应将当日销货发票做成凭证,做法与第一条之第二款相同。

5.记帐,当日采购物品之凭证应及时记入伙食支出帐册中,做法与第一条之第三款相同。

三、结算

   财务主管应在月初向校领导汇报伙食收支情况,并审核签字。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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