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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中小学生作业“减负”

2014年12月23日 10:54:12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307 作者:蒋夫尔
新疆为中小学生作业“减负”
学生写作业时间不得超过规定

    本报乌鲁木齐12月22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新疆首次明确了中小学生不同年级段的作业量。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新疆将建立对作业量的抽查和监督机制。

    自治区教育厅在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中规定,在作业布置与批改方面,课后作业每天的作业量和所用时间均有严格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不得超过两个小时。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应注重实践操作,原则上不留课外书面作业。

    新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不得公布学生成绩排名。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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