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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512防灾减灾”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2018年05月12日 12:07:17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54
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512防灾减灾”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晋教基函【2018】29号

各市教育局:
  今年5月12日是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是汶川地震十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省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御灾害的综合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512防灾减灾”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主题:防震减灾 知识先行
  二、活动对象:全省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
  三、开展时间:2018年5月12日—2018年6月12日
  四、开展内容
  1.班主任(教师)通过山西省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512防灾减灾”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防灾减灾教育。
  2.家长和学生通过学习“512防灾减灾”视频,了解地震相关知识和掌握避震逃生技能,同时参与沉迷网络的调查问卷和地震相关知识测试,目的是了解学生沉迷网络的情况及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办法
  本次主题教育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1.学校版:班主任(教师)通过“山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512防灾减灾”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的教学(《教师授课流程》见附件1)。
  2.家庭版: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山西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512防灾减灾”专题学习(《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见附件2)。
  六、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实验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512防灾减灾”专题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2.加强督查:各级教育部门要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新闻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七、数据反馈
  实验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专题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
  八、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陈 静 158****6476   陈 莉 158****6473
  电 话:****  邮 箱:cses****@moe.****
  附件:1.教师授课流程
     2.家长学习流程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9
   附件列表:
   1、晋教基函【2018】29号附件.docx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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