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建设 > 驻外交部纪检组:无故不接受相关谈话将被追究责任

驻外交部纪检组:无故不接受相关谈话将被追究责任

2016年10月26日 08:51: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访问量:186 作者:驻外交部纪检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驻纪检组与外交部部内部属单位及驻外使领馆领导干部谈话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近日,中央纪委驻外交部纪检组制定并印发了《中央纪委驻外交部纪检组与外交部部内部属单位及驻外使领馆领导干部谈话工作办法》,要求外交部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驻部纪检组对外交部部内部属单位及驻外使领馆领导干部开展任职谈话、驻外使领馆馆长和纪检委员回国述职述廉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相关工作,分别针对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和谈话形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对无故不接受相关谈话或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党员领导干部,驻部纪检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驻外交部纪检组将通过《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推动外交部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驻外交部纪检组)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静乐县杜家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