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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 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26日 10:09:09 来源:教育部网站 访问量:158 作者: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
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各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党〔2016〕13号)部署,决定自2016年7月中旬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 建章立制情况。各地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实施方案和处理规定的制定情况。

  2. 开展专项治理与专项督查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举措、突出成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3. 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等情况。

  4. 宣传教育情况。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金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包括举措、反响和成效等。

  二、工作要求

  1. 各地要以省(区、市)为单位,以自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要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及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2. 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责任督学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实。

  3. 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自查实效,避免走过场。

  三、进度安排

  1. 自查工作自2016年7月中旬开始,为期3个月。请各省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 2016年10月下旬起,教育部将组建督查组,选取部分省份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联系人:宋长远

  联系方式:**** sh****@moe.****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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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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