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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2019年12月17日 19:40:49 来源: 陕派教育 访问量:146

 
陕派教育
60分钟前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的通知》(陕脱贫办发〔2019〕34号)精神,为确保全面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我省教育扶贫工作水平和质量,结合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落实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30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落实方案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任务的通知》(陕脱贫办发〔2019〕34号)精神,为确保全面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我省教育扶贫工作水平和质量,结合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总体目标之外,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以及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还提出了一系列从2018年到2020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其中,教育扶贫方面总的目标任务是:为贫困地区再补充1万名特岗教师;县域内交流教师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提高到30%。

二、细化落实举措

(一)目标性工作任务:

1. 对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扶贫政策全覆盖。

总体目标: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确定的教育扶贫目标任务,以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为重点,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实现教育扶贫政策全覆盖。

完成时限:除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外,其他有年度目标的相关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 2. 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重点,健全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的精准资助政策。

措施及要求一是用好“陕西省学生精准资助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学生资助大数据和信息系统应用。二是改革贫困学生认定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三是突出资助育人功能,精准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满意率和好评率。四是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全省学生资助水平,全面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总目标。

完成时限:到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为重点,做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3. 做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落实措施一是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成立陕西省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学校布局规划,完善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组织实施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提升基础教育内涵质量和办学能力,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二是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协调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市县编制规划,落实中省补助资金。三是组织指导市县抓紧规划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工作目标:“改提工作”面向全省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坚持以县为主,加强省级统筹,用两年时间,重点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省大班额比例从2018年底的12.6%消减到2020年底的5%以内。二是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三是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4.1加大贫困地区特岗计划实施力度,2018年至2020年,补充1万名特岗教师。

落实措施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按年度联合省委编办、省人社厅面向10市70余个县区(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和革命老区县乡镇以下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征集需求计划。二是部门联动,强力推进。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联合启动特岗计划实施,指导各市县做好特岗教师报名、考试、培训、聘用与管理,确保全部用于乡镇以下学校、村小和教学点,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连片山区县特岗教师补充得到优先满足。三是夯实责任,形成长效。联合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调、强化主动作为,弘扬先进典型,强化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特岗教师队伍稳定。进一步营造社会关注、学生参与、服务西部农村教育的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工作要求一是指导组织各市县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确保特岗计划需求落实到校,具体到岗,做到精准招聘。二是各市县和相关高校成立组织机构,加大特岗计划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三是指导各市县认真组织完成特岗教师报名、考试、培训与管理工作,确保全部分配到乡镇以下学校、村小和教学点任教。四是指导各市县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与培养,及时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为其专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确保他们安心舒心工作,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任。

4.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县域内交流教师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提高到30%。

落实措施。一是继续实施好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重点推进教师从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交流,确保县域内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归口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对县域内教师和校长统一管理、按需配备,学校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完成时限:长期。

工作要求。一是各县(区)每学年交流教师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30%。二是各市、县(区)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起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瓶颈。

(二)政策及保障性工作 1. 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部门联保联控责任和“七长责任制”,实施台账化精准管理,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

落实措施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地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制订控辍保学工作“一县一案”方案,不定期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二是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联保联控和“七长”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对失学、疑似辍学和辍学进行分类,明细台帐,实行精准化,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家庭住址、学校班级、辍学原因及去向、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同时详细记录劝返复学情况,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无因贫辍学。

完成时限:长期

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9〕40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组秘〔 2019 〕4号)要求,强化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无因贫辍学。二是各市区及11个国家重点监测县每月按时报送控辍保学月报。 2. 对身体残疾且具备学习条件的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做好教育安置。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特殊教育。

落实措施:大力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年度印发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工作,根据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完成时限:长期

工作要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1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落实措施: 一是全面组织实施2019年至2020年“改提”规划项目。二是落实项目规划中省资金。三是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在校生人数再增加200元,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

完成时限: 2020年年底。

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等中省有关要求,加快“两类”学校建设,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3.2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信息化2.0行动,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改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

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光纤网络建设力度,加快已联网学校的光纤化升级改造。二是指导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实施。三是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蓝色梦想—中国移动多媒体教室项目”。四是推动“陕西省教育扶智平台”建设与应用。

完成时限及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含教学点)网络出口带宽达到100M以上,为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提供基础网络保障;指导完成 “蓝色梦想—中国移动多媒体教室项目”实施;完成陕西省教育扶智平台在11个深贫县和2个包联县应用。

工作要求:一是与电信、移动、联通基础电讯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学校推出宽带接入优惠政策,促进“互联网十教育”应用普及。二是各县区结合《陕西省2019年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第二批)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和《陕西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按照通过审核的编制计划,开展信息化相关建设。三是推动基础教育网络扶贫项目,为教育专家团队和对口支援学校开展互动交流、对口帮扶提供技术保障,惠及学校及一线教师,促进陕西省信息化与精准教育扶贫的深度融合。 4. 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落实措施:一是督导各地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号)情况,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的重要责任。二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三是继续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乡村教师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工作要求:一是到2020年底,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各县(区)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域内全体乡村教师,月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且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 5.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 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国培计划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指标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贫困县区的教师队伍整体专业素质,进一步夯实贫困县教育脱贫基础。完成时限:2022年底。 工作要求:建立完善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分层递进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加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和培训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将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研制、培训绩效评估、训后跟踪指导纳入培训实施流程。

6.1鼓励引导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团体,表彰长期扎根贫困地区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

落实措施:结合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实施,省教育厅与省教育基金会联合实施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从全省乡村学校(乡镇中心校、村小学、教学点,含初中、幼儿园)遴选100名(含参加教育部培养奖励计划)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培养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入选的乡村优秀教师专业成长。

完成时限:从2019年起,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乡村青年教师,组织奖励和培养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按照计划,积极在全省乡村学校(乡镇中心校、村小学、教学点,含初中、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中开展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遴选工作。二是认真组织遴选。通过评审,从全省初步遴选出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作为教育部和我省培养奖励对象,从中择优推荐部分教师参加教育部奖励培养计划,并纳入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三是做好奖励培养。对评选出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入选教师分学科就近纳入省市县教学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和教学能手工作站进行培养。

6.2评优树模向贫困地区基层优秀教师倾斜。

落实措施:一是各类评优树模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评选比例。二是在有关福利待遇方面积极向贫困地区基层优秀教师倾斜,增强乡村教师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完成时限:根据评选项目确定,国家和省级模范优秀教师评选,每5年一次;其他表彰项目,每2年一次。

工作要求一是要确保推选质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好中选优。二是要逐级审查把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好中选优,逐级推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三是要积极加大宣传,把推选工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精神。 7. 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落实措施: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新建或改建学校食堂,提高食堂供餐率,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覆盖目标任务。二是开展考核督查。依据省教育厅《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区)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进度。三是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月报统计和实名制统计工作,严格审核,防止虚报、瞒报等现象。

完成时限:到2020年努力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

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对各校实施学生营养计划的工作督查,通过下发《整改意见书》、情况通报等,促进问题整改。二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专项资金安全。三是严格审核统计数据,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和实名制统计及时、准确。 8. 每个深度贫困县有一所高等院校扶智。

落实举措一是结对帮扶。继续做好103所高校结对帮扶96个有扶贫任务区县的“双百工程”;持续推进落实11所高校(部属院校1所、省属本科院校8所、省属高职院校2所)与11个深度贫困县的结对帮扶工作。二是联帮联扶。强化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及部分县(区)“双百工程”联帮联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校地优势契合、职能匹配等原则,调整11所综合实力强的高校(部属高校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6所)尽锐出战,对11个深度贫困县进行联帮联扶,形成了深度贫困县“二帮一”态势。支持引导高校将最强的力量、最优的资源投入到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中。

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志扶智扶技扶业总揽扶贫工作全局,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科技等方面开展扶贫的重要作用,以智力、教育、科技、人才、信息、文化、民生、志愿等“八大帮扶”为基本路径,突出帮扶质量、狠抓落细落实,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助力深度贫困县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夯实工作责任

(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力量,做到尽锐出战。对国家《指导意见》中明确的事项,要全面对标对表,一项不漏地坚决抓好落实;对国家《指导意见》中没有明确、我省《实施方案》自加压力确定的目标任务,要作为目标性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对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完成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配合单位要积极对接落实,防止责任落空。

(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实施意见》确定的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常态化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常态化约谈实施办法》(陕脱贫发〔2019〕14号)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认真对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间节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准确掌握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政策措施落实进展,查找短板不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对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抓紧研究谋划,统筹项目资金,细化落实措施,及早安排部署,确保到2020年全部完成。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报省教育脱贫办公室备案。

编辑:王波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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