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中旬到现在,省级机构改革一直是个“热词”。
根据公开报道,截至目前,至少有海南、福建、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云南、浙江、吉林、黑龙江、宁夏、山西、安徽、河北、河南、甘肃17个省份和2个直辖市——北京、重庆的机构改革方案获批,这标志着上述省市机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党政机构数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批且公布了具体数量的省份(直辖市)中,浙江、福建、山东、江苏、湖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改革后的省级党政机构数量均为60个。数量最多的是重庆,有64个。最少的是海南和宁夏,均为55个,广东省党政机构数量也在60个以内,为59个。
省份
党政机构数量(个)
海南
总数 55 省委机构 18 政府机构37
福建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9 政府机构41
山东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8 政府机构42
广东
总数 59 省委机构 17 政府机构42
江苏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6 政府机构44
湖南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7 政府机构43
辽宁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8 政府机构42
吉林
总数 60 省委机构 17 政府机构43
浙江
总数 60 省委机构18 政府机构42
重庆
总数 64 省委机构17 政府机构47
黑龙江
总数 60 省委机构17 政府机构43
事业单位怎么改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强化公益属性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但仍存在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
在已公布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中,有不少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消息。作为机构改革“先手棋”和突破口的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已现雏形。
海南
调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党政机构撤并组建和职能调整情况,同步调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同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清理省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并写入行政机构“三定”规定。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为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从严控制。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划转、更名和整合。
福建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
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此外,还明确福建省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山东
一是根除“事业局”。“事业局”是指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历次机构改革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事业单位的主业主责是公益服务,附加了额外的行政职能,不仅造成政事不分、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管理不规范,也增加了制度成本。这次机构改革,我省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到位,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是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新需求,结合制度创新工作,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机构同质化、规模过小、资源浪费等问题,对职责任务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整合技术力量、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形成规模效益,提升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放大整体效应。
三是推进事企分开。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推动制度再创新、政策再完善、支持力度再加大,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发展活力,参与市场竞争。
云南
同步划转调整相关事业单位是省级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要随主管部门及行政职能调整同步划转;事业单位整体划转不拆分;整合职责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精简收回事业编制;同步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突出重点,聚焦机构改革方案落实。
辽宁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扎实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组建企业集团,加大公益类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力度,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据《人民日报》22日报道,作为机构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辽宁事业单位改革已现雏形。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改制,组建12个企业集团;公益性事业单位大幅优化整合,659家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精简为65家,精简比例超过90%,解决“有的人没事干、有的事没人干”的矛盾,释放现有资源活力。
浙江
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责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整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澎湃新闻、浙江日报、海南日报、大众日报 、辽宁日报 、吉林日报、 新华日报、 南方日报、 湖南日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