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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3年08月01日 07:40:4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175
        7月31日,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继续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紧紧抓住8、9月份两个月的时间,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各项服务工作,要创造条件,帮助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要重点帮扶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学生、女毕业生等就业群体的签约工作。要认真落实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政策。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高校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关注毕业生就业工作表示感谢。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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