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生资助执行报告与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助中心【2013】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
学生资助年度执行报告与统计数据直接反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进展情况与工作质量,是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重要参考。为全面做好2013年度全国学生资助执行报告与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执行报告。执行报告主要包括:(1)总体执行情况;(2)工作创新与主要经验;(3)主要问题与困难;(4)政策及工作建议;(5)2014年工作要点。
2.数据统计。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学段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详见附件。请各地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进入“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照填报要求与说明组织填报。
二、进度安排
1.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材料:
(1)2013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2)2013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3)2013年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4)201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5)2013年度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报告。
2.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工作:
(1)组织所辖地方高校登录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填报2013年度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数据统计报表(普通高校填报),并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2)各地登录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填报2013年度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省级填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所辖高校纳入中央部属高校统一管理,不需开展高校学生资助数据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部署,分学段报送。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等各个学段,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学段执行报告编写与数据统计工作。考虑各学段资助工作差异,执行报告和统计数据报表按学段分别报送或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见后)。
2.执行报告要分学段编写。报告内容既要系统全面,反映出本地区各学段资助工作整体情况,又要突出重点,反映出各地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
3.严格按照各学段报表格式与要求填报、审核各项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提高数据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
4.报送安排:
详见纸质文件。
纸质材料需加盖教育厅(局)、教委公章,统一收齐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郑王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法律处收。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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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2. 2013年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3. 2013年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4. 201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5. 2013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报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16日